律政司司長談政改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四月二十三日)出席電台節目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昨日落區時遇到較混亂的情況,會否擔心落區其實無法與市民溝通,令你們原來想做的工作做不到?

律政司司長︰我們落區當然希望與市民溝通,希望向市民解釋政府現時的建議,亦希望藉此機會向大家作呼籲,無論大家對政改的建議或政改的事情有甚麼意見也好,表達意見時,應該合法、依法,以及不要破壞秩序,任何人在行使他的言論自由時,也應該有這考慮。而且我們經常說民主,我們亦要尊重不同意見人士發表他們的言論或意見的權利,所以不希望我們往後再落區時,出現混亂的情況,更不希望出現混亂情況時,任何人有不必要的受傷。其實昨日亦有些同事的腳被踐踏了很多次或被撞到,這對大家也不好,甚至很可能反對政改人士本身的人身安全也應該顧及,所以希望大家在政府往後落區時,也給予我們空間,大家可以比較理性和平靜討論政改問題。

記者:你昨日是否覺得自己倉皇離開?是否政府低估了落區的難度和被狙擊的機會?

律政司司長:我覺得不是倉皇離開,反而我覺得辛苦了在場維持秩序的糾察,亦辛苦了警方前線同事,因為他們真的很努力希望仍然在混亂情況下維持秩序,亦不希望有人受傷,所以在此多謝前線同事、前線警方同事的努力,亦多謝當時在現場幫忙維持秩序的糾察。你的問題很好,亦希望藉這問題帶出,重申剛才所說,即使反對政府建議的朋友,也不應該用任何破壞秩序的手法,令他人有可能人身安全受影響。

記者:會否覺得違背了你們落區的原意?原來想聽市民聲音,但昨日根本一個市民的聲音都聽不到。

律政司司長:是否違背見仁見智,但我們仍然做到宣傳工作。若你說令我們的效用減低的話,這不是政府所造成的,而是那些令秩序受破壞的人士造成,這亦是為何我剛才在此呼籲,他們要主張他們的言論自由之餘,他們亦應該同時尊重他人的集會自由、他人的言論自由。不可以因為他有很強烈的看法,便不准其他人發表他們的意見。所以希望他們往後真的就這些事情三思。

記者:可否解釋為何指泛民的反對沒有客觀理據?

律政司司長:其實我剛才都說了,到今日為止,似乎他們的說法也是說人大「8.31」決定基礎上的建議,他們也會反對,但我們已多次解釋「8.31」這決定是考慮了香港現時的政治現實環境,也考慮了整體,無論是法律上,或其他方面的因素,包括各個界別的利益、各個界別的考慮下作出的決定。而且中央亦說得很清楚,人大「8.31」決定是不可撼動。在這情況下,我們要考慮的,不單是法律空間,也要考慮香港現在面對的環境,也要考慮政治現實,所以我們在做政改工作時,我們不能只單一考慮某一界別,或某一些政治意見的團體或政黨的看法或理念,我們要的是兼顧香港不同界別、不同政治意見的人士。所以在這情況下,若我們否決,泛民議員到今天為止也沒有告訴我們,他們有甚麼把握在否決後,如何令香港往後可以有普選。換言之,簡單來說,若今次否決二○一七年我們提出的建議,何時可以達到一個全香港可以認為是合適的、他們又認為可接受的普選方案呢?完全沒有很實質的解釋,他們可以怎樣做,他們可以做到甚麼,令香港特區政府、香港市民、中央會同意他們的看法。若然沒有,如我們今次否決,往後如何呢?是否真的令二○一七年後更難或有普選的機會更低呢?這不單是我們現在要考慮的,亦正如我剛才在電台節目所說,我們今次若不通過普選方案,下一代人問我們,為何當時不通過?為何當時不令下一代可以出來投票呢?這我們亦要向我們的下一代負責。謝謝。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5年04月23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