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談法官被威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七月三十一日)就法官被威嚇事件,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昨日陳碧橋法官在法庭上表示,在作出判刑後受到人威嚇,請問這是否已破壞司法制度,以及構成藐視法庭罪?

律政司司長:我們非常關注這件事。據我們理解,陳法官在判決案件後,受到一定程度的威嚇。我們亦留意到,最近就這件事,有部分人士示威,示威時有些海報或照片亦有侮辱成分。判刑當日,亦有市民在法庭外大叫,包括叫一些帶有侮辱性的語言。香港市民對法官的判決若有不滿,當然他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當事人對判決不滿,應根據法庭程序提出上訴或進行其他司法程序,但香港是法治社會,我們要維護法治,必須尊重法庭的判決。任何行為、批評或意見也不應超越法律界線,包括不應人身攻擊,特別是一些有侮辱性、對法官的人身攻擊是不應該的。若行為構成藐視法庭或其他刑事行為,我們一定會跟進。就今次事件,正如剛才所說,我們非常關注,所以我們會與警方保持聯絡,在有足夠證據和其他資料時,我們會考慮是否應採取相關司法程序,或其他適合的行動。

記者:請問陳官本身有沒有向司法機構就此事作出投訴?有律師表示,構成藐視法庭罪亦很難追查,是否真的很難查到誰做過這些事呢?

律政司司長:我想每一類刑事罪行在搜證方面也有其個別獨特的地方,你說藐視法庭有其困難或個別獨特之處,這我不反對。在今次案件裏,我們會繼續與警方跟進,希望有足夠資料和證據,加上法律上如果符合的話,我們會考慮是否應採取行動。至於剛才你問陳法官有沒有向司法機構作出投訴或舉報,我不方便在此評論具體內容。

記者:這些公然藐視法庭現在看到有上升趨勢,是否應採取行動阻止這些事發生?

律政司司長:剛才我已說,香港是法治社會,要維護法治,其中一個重要元素是維持司法機構的尊嚴,所以市民對法官的尊敬或對判決的尊重是非常重要的,我們不希望這趨勢會有變得惡劣的情況,亦因為這個原因,我們對這件事極度關注,希望防止這趨勢再有惡化的跡象。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5年07月31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