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談Uber召喚車服務(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八月二十二日)從北京返抵香港時在香港國際機場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想請問Uber的調查進展如何,會不會落案起訴?

律政司司長:正如我離開香港時說,我們要收到警方的證據和資料後,才能作研究。現階段未到可以決定是否檢控的階段,所以暫時不能回答你的問題,不好意思。

記者:Uber可如何符合法律框架?

律政司司長:這個會比較詳細,不方便在這裏說。簡單來說,如要合法接載乘客,可以申領牌照,所以在那個框架的情況下,Uber是可以有合法途徑經營。例如的士台,其實是類似性質,但用不同的科技。所以我在離開香港時說,我們對科技或平台是中性的,只要符合香港現行的法律框架,其實便可以經營。使用電話也好,電腦也好,技術是中立的,我們沒有歧視某一種科技。當然,如在合法法律框架下,可以有新科技就更好。但不能因為要有新科技的創新便違反現行法律。始終當有違反香港現行法律時,我們有需要決定情況如何,是否要作出檢控,但現階段不能說,因為我們要先看證據。謝謝。

2015年08月22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