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向聯合國貿法會亞太中心借調法律專家(附圖)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十月二十六日)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將向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貿法會)亞洲及太平洋區域中心(亞太中心)借調法律專家,在亞太區的國際貿易法改革中發揮作用。

  中央人民政府今年九月十六日與聯合國就香港特區政府向亞太中心借調法律人員達成協議。袁國強今日代表特區政府與聯合國貿法會秘書長雷諾.索瑞爾,就借調人員相關事宜簽署技術和行政安排的諒解備忘錄。

  袁國強在簽署儀式上表示,根據「一國兩制」原則,香港特區不單享有司法獨立,也極度重視法治。

  他說:「貿法會成立亞太中心,向亞太區國家提供國際貿易法改革技術援助。貿法會讓香港特區能參與其中,是對香港特區及其法律制度投下信心一票。」

  袁國強說,向亞太中心借調專家,將加強貿法會和香港特區政府之間的聯繫,並進一步推動亞太區內貿易和商業法律統一化。

  他補充說,有關安排將為特區政府內年輕而有抱負的律師提供一個寶貴的機會,為貿法會在國際貿易法領域的重要工作作出貢獻。

  袁國強感謝中央人民政府,特別是外交部,在促成有關借調安排的過程中給予極大的支持和協助。

  聯合國貿法會秘書長雷諾.索瑞爾表示,「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在亞太區域進一步推廣國際貿易法方面所給予的支持,具有重大歷史意義」。

  索瑞爾還表示,上述對亞太中心的直接支援,將「提升該中心的能力,向亞太區域五十多個國家提供仲裁、國際貨物銷售、破產法、擔保權益、電子商務和公共採購方面的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援」。

  索瑞爾代表聯合國,感謝中國為促進國際貿易法在區內的發展所作出的強有力承諾。

  亞太中心主任若奧.里貝羅和中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人員亦出席了簽署儀式。

  貿法會在一九六六年成立,總部設於奧地利維也納,是聯合國在國際貿易法領域的核心法律機構。亞太中心則在二○一二年於韓國成立,是貿法會向亞太區國家提供國際貿易法改革技術援助嶄新而重要的第一步。

2015年10月26日(星期一)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右)及聯合國貿法會(貿法會)秘書長雷諾.索瑞爾(左)今日(十月二十六日)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向貿法會亞洲及太平洋區域中心(亞太中心)借調法律人員相關事宜簽署了技術和行政安排的諒解備忘錄。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左四)和聯合國貿法會(貿法會)秘書長雷諾.索瑞爾(中)與出席簽署儀式的大韓民國政府駐港領事朴智恩(左一)、貿法會亞洲及太平洋區域中心(亞太中心)主任若奧.里貝羅(左二)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條約法律部主任周露露(右一)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