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法律改革委員會成員

下稿代法律改革委員會發出: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宣布,行政長官已再度委任馮庭碩資深大律師為法改會成員,第二個三年任期由二○一六年一月一日起開始。

  馮庭碩於二○一三年一月一日首次獲委任為法改會成員。他擅長於稅務法和信託法,多年來在本港和海外的主要法律期刊就重要法律議題撰寫了不少文章。法改會感謝馮庭碩過去三年來的寶貴貢獻,並相信他的法律專業知識將繼續有助法改會推行法律改革工作。

  在這項最新任命後,法改會的成員如下:

律政司司長(主席)
鄧國楨法官
林李靜文
李慧賢
馮庭碩資深大律師
林峰教授
方敏生
彭耀鴻資深大律師
何耀明教授
Christopher Gane教授
梁鎮宇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當然成員)
法律草擬專員(當然成員)

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