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談「一地兩檢」及銅鑼灣書店事件(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一月二十五日)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有關落實「一地兩檢」方案)想問內容為何?剛才你說未能夠透露,早前陳弘毅和陳文敏分別在記協講座上有提到這個問題,如果要落實你的建議,就是用《基本法》十八條引入附件三,程序應該為何?

律政司司長:我想澄清,我不希望有誤解,其實以前我也說過,其實那不是我的建議,這個我一定要澄清。我們以前也說過,這只不過是眾多的研究方向之一,所以這絕對不可以說成是我們的建議,這一定要弄清楚。至於剛才你說到陳弘毅教授和陳文敏教授過去幾天也有就「一地兩檢」的事情發表意見,可以跟大家說的就是,他們兩位所說的一些觀點,其實我們都是有考慮的,包括如何借鑑一些其他的事情或其他的考慮,在我們的研究過程裏面是有兼顧這些問題,亦是這樣的原因,我想大家也會看到社會上有頗不同的意見,例如湯家驊資深大律師的意見和陳弘毅教授的意見。我亦留意到最近吳靄儀女士亦有一些意見,可以說這些意見是頗不同,這個我們是明白、了解的。但在我們的研究裏,我想我們會就幾方面,第一就是在法律上最終要有一個定論,就是說那些是符合《基本法》,那些是不符合《基本法》或違反「一國兩制」。我們也重申了很多次,如果是違反《基本法》的,我們一定不會做,不會因為經濟效益,做一些違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事情。所以我們希望最終可以找到一個辦法,在政治上香港人會接受,因為如果我們在法律上,坦白說,通過到法律那一關,說到法律上有多棒和天花龍鳳也好,政治上香港人是不接受的,我想也是落實不了,因為最終也要香港人接受,也要立法會通過。所以法律上我們要考慮,政治上我們也要考慮,以及實際操作我們也要考慮。在操作上,我們也要不停在不同方面做一些類似沙盤推演的工作,否則我們也擔心法律上說得通,運作上是行不通的,也是不可以的。這方面需要時間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我們在實際運作涉及的部門不只一個,亦要就兩地相關部門,或一些對口部門,是要有一些商討才可以,所以需要的時間我希望大家可以理解。好像張局長(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最近也說,我想沒有甚麼可能在三月前做到方案可以跟大家公開。我們希望是我們可以交代的情況下,我們一定會盡快向香港社會和立法會交代。但我希望在這裏重申,追加撥款和「一地兩檢」有沒有一個實質方案,不應該混為一談,如混為一談,只會令事情的焦點更模糊,亦不希望因為撥款申請有甚麼阻滯以致要停工的話,這對香港是很大的事,不單是經濟損失,昨天我留意到馬時亨先生亦有說,我亦是同意的,就是影響香港的國際形象,更會是涉及很多不同的訴訟。

記者:要落實「一地兩檢」有沒有一個時間表?是否要高鐵通車之前要落實「一地兩檢」?如果真的要實施的話。

律政司司長:我們以前也說過很多次,我們的工作目標是希望在二○一八年高鐵通車時,希望可以落實「一地兩檢」。

記者:今日廣東省省長朱小丹提到李波事件,粵港關係不受影響。但是事件使法治受到影響,其實你對朱小丹的說法有什麼看法,是否不影響粵港關係?

律政司司長:在銅鑼灣書店這件事上,我相信香港人或者我們香港政府官員都很希望在警方繼續調查下去時,希望可以找到事情的真相,因為這件事我們大家都了解,香港人就這件事是擔心的,所以我希望這件事往後我們知道實情之後,希望可以找到一個合適的方法去處理,盡量減低香港人因為這件事所有的擔心,或甚至闢除香港人在這方面的擔心,亦不希望因為這些個別事件影響香港人對《基本法》或「一國兩制」的信心,更加不希望影響香港在這方面的國際形象,但現階段因為警方仍然在調查中,很多事情我們未能掌握到實情,在現階段作一些推論或某些定論,我相信可能不是最合適的做法,所以我們政府官員會非常嚴謹去處理這件事。因為我們明白香港人對這件事的憂慮,好像我在法律年度所說,香港人對這件事的擔心我們完全可以理解,我們亦要恰當處理,所以保安局的同事或警方的同事,會繼續積極跟進這件事。謝謝。

2016年01月25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