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就制定道歉法例的公眾諮詢結果及第二輪諮詢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時,就制定道歉法例的公眾諮詢結果及第二輪諮詢發言全文:

主席:

合適的法律配套不但有助推動調解作為解決爭議的方法,亦可以鞏固香港作為亞太區的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中心地位。因此,律政司一直非常重視與解決爭議有關的法律配套工作。

為進一步完善解決爭議的法律配套,調解督導委員會認同有必要跟進研究應否制定道歉法例的工作。在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調解督導委員會發表了《在香港制定道歉法例諮詢文件》,同時展開為期六星期的公眾諮詢。有關諮詢在二○一五年八月三日結束。道歉法例的主要目的,是澄清道歉的法律後果,提倡和鼓勵道歉,從而促使爭議各方可透過和解的方式解決爭議。

在第一輪的諮詢期間,我們合共收到七十五份書面回應,這些意見來自不同界別。總體而言,回應是正面及支持調解督導委員會作出的建議。但有鑑於在兩方面的問題有較大分歧和爭議,以及有建議表明希望有具體的法律草案以供審議,調解督導委員會認為有必要就相關建議作進一步諮詢。這些建議的詳情及《道歉條例草案》擬稿,我會邀請規管架構小組委員會的主席,亦是調解督導委員會成員黃國瑛資深大律師為各位議員作介紹。

第二輪諮詢在今日展開,為期六個星期。律政司亦於上星期五(即二○一六年二月十九日)安排題為《在香港制定道歉法例:報告及第二輪諮詢》的文件送到立法會秘書處。我相信議員應該已經收到該份文件。

律政司歡迎立法會議員就第二輪諮詢的問題表達意見。公眾諮詢會於二○一六年四月五日結束,督導委員會屆時會小心審議在諮詢期內收到的意見,並作出最終建議,然後盡快展開相關的立法工作。

多謝各位。

2016年02月22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