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談「一國兩制」及案件刑期覆核(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三月十六日)出發前往上海出席第三屆滬港商事調解論壇前,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學苑》提出全民修訂香港憲法和香港獨立,其實可不可行?

律政司司長︰我想探討香港的未來發展是件好事,但我相信現階段我會建議把時間和資源花在如何再完善我們的「一國兩制」和如何可以進一步令「一國兩制」落實,比較符合香港的整體利益。

記者:你會不會覺得二○一七後應該是「一國兩制」續期或加長?

律政司司長︰我看不到為何「一國兩制」須要改動,我亦相信在「一國兩制」下,香港可以繼續發揮其獨特的優勢。

記者:對於大學生在二○四七之後,對二○四七的前途似乎有憂慮,你有甚麼看法?

律政司司長:我不知道他們是否憂慮,我留意到他們好像有一個想法,就是希望用他們現時的探討方向爭取民主。若方向是這樣的話,我會建議,正如我剛才所說,不如再想想如何可以進一步完善我們現時的「一國兩制」,反而是一個比較更加務實、更加符合香港利益,亦可以爭取到民主的手段。我相信香港獨立,我們沒甚麼條件,亦不會符合香港的整體利益。

記者:例如如何可以優化「一國兩制」?

律政司司長:我相信這是一個大題目,希望大家可以在這方面作一些比較落(務)實些的研究,往後可以再探討。

記者:另外,就立法會新界東北撥款時……立法會衝擊的示威者,律政司就那個結果提出覆核,當中有甚麼考慮?

律政司司長:因為該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所以我們不方便作一個比較具體的評論,但我相信這位記者朋友亦留意到,就是昨日我們回覆傳媒查詢時,亦已指出我們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A條的條款,條款裏已列舉了在甚麼情況下,律政司可以要求上訴庭作出刑期覆核,我們會根據這法例的條文所列舉的。謝謝大家。

2016年03月16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