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談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一地兩檢安排(只有中文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八月三日)出席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後,就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一地兩檢安排會見傳媒。以下是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律政司司長︰讓我和大家先說幾句。就一地兩檢的事,特區政府,包括我們三位同事當然非常明白社會上有不同意見,這個我們絕對理解,亦明白市民在某些方面有問題,甚至有關心,這個我們百分百明白。但希望藉這機會重申,整個一地兩檢的構思,由開始到過往我們這麼多年進行研究,到上星期二我們決定公布這建議,以前都說過,整件事,只有一個目標,就是從運輸的角度,我們希望我們已興建的高鐵(香港段)能發揮最高效益,當中沒有任何政治原因。而這件事是特區政府希望為鞏固香港作為區域運輸網絡和樞紐以及鞏固我們的競爭力而作的決定。我們亦留意到社會上有不同的建議,有人說為何不做兩地兩檢,有人建議考慮車上檢,其實一直以來,無論是上屆政府好,再上一屆政府也好,在決定研究一地兩檢時,已經有聽取社會上不同的意見。多年來,我們沒有停止過關注社會上就不同構思所發表的意見,亦明白大家關心「一國兩制」,大家關心不要違反《基本法》的主意。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一國兩制」是大家都希望維護的事情,所以特區政府絕對不會為了經濟效益或方便,單單為這兩個原因來破壞「一國兩制」或違反《基本法》。這觀點剛才在開會時我亦已重申其重要性,亦可以再和大家說,在我自己參與一地兩檢工作的過程中,我與中央及內地的相關官員一直有重申這立場,而他們亦絕對認同這立場。正因如此,所以在研究這麼多不同的其他構思的情況下,我們需反覆考慮這些法律問題,考慮「一國兩制」,考慮《基本法》的問題。

  上星期二,特區政府已公布一地兩檢的建議,我們會繼續聆聽社會上不同的聲音,亦正如剛才所說,我們非常尊重立法會議員的意見。立法會議員有他們的憲制職能,特別是《基本法》賦予他們作為代議士的職能,我們非常尊重他們的工作,亦正是這個原因,我們上星期公布建議後,同日經政務司司長去信內務委員會主席,在短時間內安排今日這個會議,所以大家可放心,特區政府絕對不是黑箱作業,亦沒有任何的意圖或企圖破壞「一國兩制」,更不會如有人所說般想繞過《基本法》,絕對沒有這回事。我們會繼續聽市民的意見,聽立法會的意見,如果傳媒朋友就一地兩檢有任何的意見,我們亦非常歡迎你向政府相關部門或官員提供。謝謝大家。

記者:不進行諮詢是否因為方案已經沒有修改的空間?大家最關注是司法管轄權的協議是根據(《基本法》)哪一條的法律基礎作出?不是租地而是司法管轄權,其實唯一的授權是否來自人大常委?

律政司司長:首先,剛才也講到,我們一直繼續再聽取社會的意見。過去一星期,我們已陸續把聽到的意見考慮和整合,繼續下來,我們亦會就所聽到意見做相同的工作,有需要時我們經內部研究後,亦會與中央相關官員反映和商討,特別是當我們認為某些意見非常有建設性,讓我們現時的構思《合作安排》或其他元素有改善的空間,我們絕對非常樂意聽取這些意見和作出跟進。所以就改善和修改的空間有多大,很視乎我們聽到多少意見和當中有多少意見對一地兩檢這件事有幫助。我們絕對不會為了因為已與內地商討多年而認為公布後不再聽取意見,絕對不是這回事。

  就管轄權問題,其實也講過很多次,剛才亦有講過,希望大家不要混淆。我們要做跨境鐵路就會牽涉通關手續,剛才亦解釋過這個觀點。因為這一次的高鐵(香港段)往來香港和內地,所以一定涉及內地的通關手續和香港的通關手續。做通關(手續)最基本有兩個方面,第一方面是場地,要有地方進行通關,否則相關人員如何為乘客辦理通關手續呢?這是不可能的,所以是場地問題。第二是內地工作人員為乘客辦理手續時,亦要根據一套法律,相信大家也會理解,要辦內地通關手續是沒可能用香港法律的,一定要用內地法律。所以,分開場地和法律的適用以及管轄權這兩個問題。為何我們要租相關的範圍予內地,亦是為了提供場地,整個模式正正是我們重複講過多次,就是把深圳灣的模式倒過來做,或是英文的mirror image。至於司法管轄權,大家若看香港法例第591章,當中有條文清楚說明,為了法律適用的目的,深圳灣的港方口岸被視為香港範圍,另有第二條條文說明,雖然該土地是香港特區向深圳市政府租的,但並不影響法律適用,及有提到法庭的司法管轄權。我們今次建議的《合作安排》亦有類似條款,但我強調純粹是為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適用法律和司法管轄區的目的,而這目的是為了讓乘客在該處辦理內地通關手續,從而處理一地兩檢的問題,是純粹為了這個目的,才將內地口岸區視為香港區域範圍以外而可以適用內地法律。

記者︰不做公眾諮詢,如何聽到社會的意見?是不是一定不做(公眾諮詢)?

律政司司長:剛才提及,我們剛剛公布了(一地兩檢安排),我們正在聆聽社會的意見,以往我們都在聆聽。其實社會的意見可以從很多不同渠道蒐集,我相信大家不會說公眾諮詢是唯一蒐集公眾意見的渠道,我相信大家都不會有這樣的觀點,所以問題是在現時時間限制的情況下,我們要在二○一八年第三季通車前走完「三步走」的三步,令明年第三季通車時可以落實一地兩檢,我們要檢視所有每一個關鍵,包括如何蒐集社會的意見,或接下來的步驟該如何處理。剛才我在會議中都提及,我們重視社會的意見,同樣重視立法會的意見,所以我們現時不排除用其他方式繼續聽取立法會議員的意見及社會人士的意見,這個是否公眾諮詢最合適的方法呢?這點我們仍然可以再積極考慮,因為時間和其他方面亦有要考慮的因素。謝謝大家。

2017年08月03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