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會見傳媒談話內容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十月二十九日)出席電台節目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早前講到,就第五次人大釋法,即就宣誓的人大釋法,覺得可惜和可以避免,就他的講法你有何看法?你認為人大釋法的決定是否有錯?

律政司司長:就人大釋法的事情我過往都就此發表過意見。我一直認為相關的事件如果可以在香港的司法制度中處理,最好便在我們的制度中處理。原因是在「一國兩制」之下,我們如果要維護「兩制」,其中最需要的是要明白「兩制」的特點和「兩制」的分別,亦要在有關的司法工作中,最重要是突顯司法獨立的重要性。就釋法事件,當然我們從特區的角度看這件事才有這個看法,我作為律政司司長亦有責任維護香港司法獨立和香港的司法機構在《基本法》下的保障,當然我們亦要同時理解中央在這件事情上有其觀點。這可以說在「一國兩制」之下,往後再走下去時,我們如何就「兩制」之間的一些問題可以有更好的溝通,我認為我們往後可以去做的。當日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時,我亦講到往後有任何事情若然真的有實際需要去考慮是否應該釋法,大前提是當然我們接納根據《基本法》下,全國人大常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釋法權,但如何行使這個釋法權,應該要非常小心和謹慎。若然事情可以在香港的司法系統或法律制度內處理,容許由香港的制度處理,這並不會破壞「一國兩制」,反而更加突顯「一國兩制」的優勢,和突顯到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有能力在國家利益的大前提之下獨立地處理一件事,反而對「一國兩制」的落實有一個正面的考慮,希望往後都可以從這途徑考慮和處理這些問題。

記者:就一地兩檢的議案,林太表示政府要同時啟動「三步走」的程序,立法會審議到哪個階段政府才會同時啟動?民主派指下星期會完成審議,政府現時的評估如何?

律政司司長:首先我們很希望立法會在下星期三和星期四可以完成審議特區政府提出的動議,因為以往也解釋過,不同的官員也講過,整件事有時間性,我們很希望在明年第三季,當高鐵(香港段)通車時可以如期落實一地兩檢的安排,我們亦提出了「三步走」的建議。「三步走」的第一步,即內地與香港達成一個合作安排,和第二步是要過全國人大常委的程序,我們希望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所以一方面我們在尊重立法會的大前提下,我們提出了動議,雖然這個動議沒有法律約束力,但這是我們尊重立法會的情況之下而提出的。我亦希望再次強調,我們提出這個動議並非如個別人士指特區政府想將立法會作為一個橡皮圖章,絕對沒有這個的意思,反而我們希望透過這個程序,讓立法會的不同派別、不同黨派、不同背景的議員可以代表他們的選民,就一地兩檢的事宜提出他們的觀點,而當中我們亦會小心聽取他們的意見,如果有任何意見我們認為可以幫助進一步完善我們現時手上的工作,我們一定會小心跟進。但因為當中有時間性,我們也要取得平衡,一方面我們繼續進行立法會有關動議的工作,但另一方面我們亦要抓緊時間去繼續處理第一步和第二步的工作。第三步本地立法則希望在明年年初盡快可以提出。所以同步進行是一方面是我們繼續進行立法會有關動議的程序,但另一方面我們不會停手不處理第一步和第二步的工作,特別是第一步,正如剛才所講,立法會議員的意見我們會小心聆聽,可以的話我們會積極跟進。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2017年10月29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