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法律改革委員會成員

下稿代法律改革委員會發出: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今日(九月二十七日)宣布,行政長官已委任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法官為法改會新成員,任期三年,由二○一八年十月一日起開始。

  張舉能法官將接替已在法改會完成兩個三年任期的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鄧國楨法官。

  張舉能法官並將由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起出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法改會相信張舉能法官作為資深法官的專業知識及經驗,將有助法改會推行法律改革工作。

  身兼法改會主席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感謝鄧國楨法官多年來對法改會的寶貴貢獻。

  在上述最新任命後,法改會的成員名單如下︰

律政司司長(主席)
馮庭碩資深大律師
林峰教授
方敏生
彭耀鴻資深大律師
何耀明教授
Christopher Gane教授
梁鎮宇
羅德慧
吳麗莎
張舉能法官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當然成員)
法律草擬專員(當然成員)

2018年9月27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