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今日(四月十二日)開始接受仲裁及爭議解決機構就《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第二條提出的資格申請,
申請詳情載於律政司網頁。
所有申請及支持文件均須以書面形式以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於二○一九年五月三日或之前向律政司提交,詳情如下:
香港中環下亞厘畢道18號
律政中心東座5樓
律政司法律政策科仲裁組
電郵:
interim@doj.gov.hk
如有查詢,請致電3918 4038或以電郵(
tylee@doj.gov.hk)方式與高級助理法律政策專員(仲裁)李天恩聯絡。
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