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會見傳媒談話內容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今日(五月二十四日)出席二○一九年「調解為先」承諾書活動開幕儀式後,與傳媒談話的內容:

律政司司長:多謝各位記者到來,今日的活動主題是「調解為先 潛能盡展」,調解其實是一個很好處理問題的方法,所以我們希望市民、商業機構、甚或政府的問題,均可先嘗試以調解作為一個方法。在「潛能盡展」方面,它帶出兩點。第一是體育調解,在體育爭議上,調解可以發揮很多作用,譬如兩個足球會的球員轉會時,有時可能會有爭議,我們希望可以考慮用調解,又或贊助商和體育機構也可以用調解處理爭議。第二是deal mediation(交易調解),即是在促成一宗交易時,希望可以用調解,因為這樣可以利用調解的功能或技巧,把雙方的討論或交易完成。我們今日把從國際到本地做調解的工作都帶出來,希望大家為我們報道一下,從而把調解的方法,向市民甚至國際推廣。

記者:司長,有報道指,你有三宗仲裁案件到現在仍未完成審理,你有否申報這三宗案件?

律政司司長:首先,請給我少許時間解釋整個仲裁過程大概是怎樣。就該三宗仲裁案件,我已離開,並非仲裁員了。當然,仲裁案件不會因為我辭職,不再擔任仲裁員便完結。他們會繼續在更換仲裁員之後,讓仲裁法庭繼續審理案件,所以案件的進度與我有否再參與,其實不是掛鉤的,並無關係。另外,我亦要多說一點,譬如你們很關注這三宗案件是否我還有處理,現時來說,我已經完全沒有再處理任何仲裁案件。

記者:你是否知道自己仍在處理這些仲裁案?此外,你在行政會議申報的六宗案件,是否包括這三宗?

律政司司長:我已經無再處理任何仲裁案件,你剛才提及的六宗,我在上任時,向行政長官按照相關規則申報的,我亦已做完了。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