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英國下議院報告的聲明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今日(十一月六日)強烈反對英國下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報告中對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的指控。

  自回歸以來,香港特別行政區一直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充分體現「一國兩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實。香港有自己的法律制度,並由自己的法院行使獨立司法權(包括終審權)。司法獨立得到憲制保障,一如香港市民日常行使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自由及和平集會的自由。

  在近日的事件中,有示威者偏離了和平表達的方式並訴諸於加劇的暴力手段。政府致力遏止暴力行為,以保障市民的生命和財產。

  終審法院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成立以來,在差不多所有的上訴案件中,均邀請一名來自海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終審法院的判決書,包括由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所撰寫的,均獲本地及海外法律界廣泛認同。

  我們強烈反對將司法任命政治化,有關任命根據獨立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按其司法和專業才能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所有尊重法治的司法地區應堅守司法獨立的重要元素。

  香港特別行政區珍惜司法獨立和法治。我們相信,邀請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法官來港擔任終審法院法官的制度會持續運作良好。

2019年11月6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