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記者會答問內容(附圖/短片)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二月七日)下午舉行記者會。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衞生署署長陳漢儀醫生及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食物)鄭鍾偉亦有出席。以下是記者會答問內容:

記者:你好,想問當他出境時就要他隔離,那麼你如何可以確保他回到家中或申報的居所隔離,是否一出境時便會監察他回到該處而不是到處走?另外,想問剛才所說會抽查,抽查的百分比是多少?如果抽查是找不到那個人的話,有甚麼辦法可以把他找出來而不會到處走引起社區傳播?還有,想問如何可以追蹤要隔離的那個人,是否用之前所說的那五百條手帶?其實是否夠用?另外,想問有些旅客來到說沒有居所,由政府安排一個住所給他們,而政府安排的住所,即所謂的隔離營又是否夠用?會否有新的隔離營?如有的話,其實之前有說到的某些地方,當區的居民都有很大的不滿聲音,政府會如何解決?

政務司司長:有請陳局長。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首先談談原則,然後請我的同事補充多些資料。首先,當他入境時,在未到入境事務處人員時,衞生署港口衞生科的同事已經會向他解釋,給他一個強制檢疫令,亦會解釋法律的後果和應該怎樣做,基本上是指他需要在14天在家居進行檢疫。至於他是否一定需要回家,我們會拿取他的地址、電話,亦會致電給他,希望知道他已回家。正如剛才政務司司長所說,我們都希望大家自律,因為在這個情況下,我們為甚麼要這樣做,除了為了減低人流外,亦希望減低社區傳播,這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所有市民減少外出,亦減少從內地回港,這會大大減少這些風險。至於整體詳細的情況請鄭生可以談談。

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我剛才已經解釋過,入境之後,不論是香港居民或非香港居民均不可出境,即是說在(接受檢疫)14日內,第一必定不能出境,第二抵達居所後,我們透過甚麼措施(監察),第一是突擊檢查,當然在第一日抵達後聯絡會特別緊密,突擊檢查包括前往(有關人士)居所,看看他們是否在居所等。我要解釋一下,你問到會不會有追蹤用的手帶,目前的家居檢疫,我們有安排手帶,但就今晚開始實施的家居檢疫,我們會按風險評估去處理,剛才我們也提過,現時從內地入境的人士,風險相對於之前做家居隔離的人士沒有那麼高,所以我們不會從一開始就必定要他們佩戴手帶,但我們亦不排除會按個別個案的情況(處理)。如果(有關人士)曾經離開家居,當然第一時間要去尋找他們,找到之後,我們不排除會對有些個案施加額外條件,甚至乎正如剛才所說,他們須負上刑事責任,我們會作出起訴。至於沒有居所的人士,(由於)我們的營地設施緊絀,但因為按風險,其實他們無需要入住現行檢疫中心,我們會安排這些人士暫住另外的營地設施。

政務司司長:我想回應關於你剛才問有關檢疫中心選址問題,我都想作一個簡單回應。我已經在此作出一個誠懇的呼籲,我們現時很懇切呼籲市民,特別是地區人士,多點包容、多點諒解,因為始終我們是須要找地方。大家都知道我們面對的問題很嚴峻,是整個社會需要面對的問題,希望大家能夠互相包容。政府選址其實是不容易的,現在有三個渡假村,我們已經正在做,但數目其實不多,加起來有97個。現時我們找到荔枝角的饒宗頤中心,亦受到當地居民反對,但我想強調,大家真的不要意氣用事,冷靜地想一想這個問題是社會問題,真的希望大家發揮社會精神。正如我剛才所說,是社會共融的時候,大家互相包容的時候。第二,我們在八鄉少年警訊活動中心亦是一個選址,但這個需要一點時間做一些內部工作,我們會繼續努力尋找適當的選址作為檢疫中心。我一再強調,我們現在說的這種檢疫,即是以家居形式等等,很多進去住的都不是高危人士,大家不要有一個錯覺會傳染,因為很多根本不是真正與患者近距離接觸,根本上可能是很低風險的。我剛才所說,是防患未然,但防患未然都要有適當設施、適當地方給他們,所以大家在一個這樣的角度,不要將這件事過份誇張,大家保持冷靜。我們面對這個挑戰,其實是人人都希望大家能共同努力去解決。多謝。

記者:你好,各位。想問其實二月五日內地經過深圳灣訪港的旅客有2378萬,即升了一倍,其實這個抵旅政策司長會否承認其實是非常失敗──升了一倍?今日也有名跨境學童於屯院(屯門醫院)那邊有點「衝關」去應診,即其實這一個漏洞為何那麼聽專家說,為何不聽何栢良專家、袁國勇專家所說提早封關?直到現在醫護罷工第五日,政府都依然未封那兩個關口?如果醫護人員「中招」的話,政府會怎樣面對?第二個問題是空中服務員根據剛才的四類似乎是不符合豁免的,想問一下司機和空姐他們身體是否特別強,有些抵抗力,為何他們可以獲豁免不需要隔離?最後一條問題想問其實今日第25個case,可否講多些詳細內容?是男性還是女性?是在威院確診的那一宗,謝謝。

政務司司長:好的,第三個問題我請陳教授稍後回應。我想回應剛才深圳灣那方面。剛才李家超局長也講過了,我說兩句再交給他作補充。昨日的數字上,他也解釋得很清楚,這是可以理解的現象,因為你知道明日凌晨零時開始,或今晚午夜十二時開始隔離措施,即是要家居檢疫,所以很多人趕回來香港,這是可以理解的,但這是必然發生的事,所以不要單單拿昨日的數字。回看過去這三日的平均數字,平均來看都是二千多人而已,即在過去三日。但如你拿最後一日去看,當然有上升,這些人士希望能夠盡快在十二時之前、明天之前做了件事。

  至於其他方面,我想回應一點,空中服務員方面,待會我想請律政司司長或者有法律的角度補充。所有這些人,包括過關送貨的司機,他們是送貨物的、令香港繼續運作的,是嗎?如果不是這樣,食物也沒有了,所以一定要繼續讓這運作,空中服務員也一樣。他們是要接受醫學的監察,即要探熱、戴口罩;有不適要立即通知醫生方面,要與衞生防護中心有緊密聯繫,完全有配套,即他們不會自己單打獨鬥。我們也很重視有關運作,所以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這是一個合適的平衡來的。或者請陳局長先回應第三條問題。司長在法律角度上有沒有補充?如果沒有,請陳局長講一講。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請陳漢儀署長講一講第二十五個個案的詳情。

衞生署署長:第二十五宗個案涉及一位五十八歲男子,他在珠海和香港居住,在珠海和澳門工作。他二月四日在珠海出現發燒和咳嗽,二月五日抵港,看過私家醫生,(二月)六日到北區醫院求醫並且入院接受隔離治療,他目前情況穩定。根據病人提供的資料,他在潛伏期時在珠海和澳門工作,二月五日下午在珠海乘坐「金巴」經港珠澳大橋回香港,之後轉乘機場巴士返回上水,他在二月五日(應為二月六日)上午九時由他在上水的家,乘坐的士去看私家醫生,二月六日上午亦是乘坐的士到北區醫院求醫。現在衞生防護中心正在展開流行病學的調查和進行接觸者的工作,我們亦會通報世界衞生組織、內地和澳門有關當局。

政務司司長:李局長有沒有補充?

保安局局長:我們在一月三十日和二月四日兩次暫停了共十個管制站後,出入境人數是不斷下跌的,特別是入境人數都是下跌的,這是第一點,大家要看整個趨勢。第二點就是,我們明白昨天的數字是上升的,亦都解釋過這是可理解及預期之內的,因為很多人會因為明天實行14天強制檢疫措施之前返回香港或返回內地,又或者來回(兩地)去處理他的事情。如果我們只看一天的(數字)上升而明白為甚麼會這樣做,而不去看自從於一月三十日之後入境人數下跌了百分之七十五,是以偏概全,亦不反映整體的情況。大家應該用我們於一月三十日之後所實行不同的措施後,整體數字的大幅下跌,再加上我們明天實行的14天強制檢疫措施,人數是會大大減少的。

記者:司長你好。第一條問題是政府宣布明日開始由內地入境的人士需要進行強制檢疫14日,但如果由其他地方回港,又是否需要隔離?例如由北京往泰國再回香港,或者經港珠澳大橋返港,這些人士是否可避過14日檢疫?剛才也有提到非香港居民入住酒店進行隔離,但今早梁卓偉專家也說到酒店檢疫並不可行,因為有關空氣流通或較侷促等問題,為何政府覺得可行?第三條問題是剛才提到罰則的問題,剛才陳局長也有說到,靠這些強制檢疫的人士自律,假設真的有人不自律,離開家居或酒店範圍,此罰則如何落實?政府如何追蹤這些違法人士?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強制性的檢疫有法律效力,任何入境人士,首先會由衞生署港口衞生科向其解釋。剛才你所說的兩個情況,皆需要接受14天的強制性檢疫,即是說他可能並不是直接由內地來,但他在過去14日曾經到過內地,任何人如果他到過內地的話,仍需要接受這個強制性的14天檢疫。至於非香港居民,他是前往酒店的話,剛才我們提過,檢疫和現時已有徵狀的人,需要去隔離是不同的,因為如果他要隔離,代表他是一個病人,需要到醫院接受測試,然後接受隔離和治療。至於現在要接受強制性檢疫的人士,我們希望他們留在家中,以及會發一個信息包給他們,提醒他們要有良好的個人衞生,與家中成員的接觸應怎樣及減到最少,每日他們都需要做一些自我檢查項目,也有一些清單他們需要填寫。衞生署同事會不時致電他們,了解整體狀況。在這個大前提下,自律和防患於未然以及他們是沒有病徵的,這幾樣東西大家要留意。

政務司司長:請司長答有關罰則那方面。

律政司司長:最後你提到的罰則,其實很簡單,如果他違反檢疫令的話,就已經屬於違法,相關執法部門可以作出逮捕,繼而進行檢控。

記者:如何作出追蹤?

律政司司長:如何追蹤方面,第一,這位人士不能離開香港,剛才已經說過。這需要一定的調查工作,我相信執法部門會有相關的手段可以進行追蹤。當然,這是一個後着,希望到最後才用上,正如司長和局長都不斷說,政府是希望每一個人都守法,如果有一個檢疫令清楚寫明相關條款,我們希望他們按條款做,因為這不僅為香港、為其他人,其實這是為自己,他自己也需要這樣做,才能確保他自己的健康,亦確保他的家人和整個香港的健康。

政務司司長:或者請鄭副秘書長作一個簡單補充,好嗎?

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食物):其實根據條例,如果入境人士於入境之前,由內地以外的地方到達香港,只要他在過往14天曾經在內地逗留,都會受制於強制令。

記者:首先想問問從內地需要做家居檢疫措施的人士,他在過關後,究竟他們要自己乘搭車輛回家,還是當局會安排一些車輛接載他們回家?如果要他們自己乘搭車輛的話,會否擔心在他們乘車時都存在一種傳播的風險?以及如何確保他們真的是回家?第二,就是想問他們一個家庭中有一個成員是這類人士,他們回到家中可能有其他家人與他同住,其他家人是否在該14日內可以自由進出,只有該名人士不能步出家門?這會否令到有機會從內地回來的那位家庭成員感染到其他家庭成員,但其他家庭成員因為可以自由進出,將會造成一種社區傳播的風險?另外,還想問問就是你們提到會在家居方面做一個突擊抽查,可否透露一下,其實你們的團隊有多少人會去進行這個突擊檢查?即是阻嚇力度會有多大?即是譬如說同一日會否有機會在同一個單位可能會抽查多於一次?會不會有人覺得在該日已經有人進行突擊檢查,他就會覺得安全可以出外,會否有這樣的情況?另外,就是為甚麼多位官員都多次強調這批人士好像是風險比較低,為甚麼好像比較安心的情況,因為我們看到廣東省其實它的確診病例數字在全國是名列前茅?你們如何去說服市民這批由內地回港人士的風險是低的,是不會造成一個社區傳播?多謝。

政務司司長:這些具體操作問題,或者我請鄭副秘書長回應。教授可以補充。

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食物):接受這個強制家居檢疫方面,我們是沒有限制他們的家庭成員一定要逗留在家居,即是強制(家居檢疫)十四日。剛才我們已經說過,這個主要是一個風險管理的問題,當然,大家不要忘記在強制家居檢疫期間,其實每一日都要探體温,如果有甚麼病徵就需要立即聯絡(衞生署)和戴口罩。

  另外,你問到突擊抽查方面,其實抽查是由甚麼人員進行,主要是有兩方面,一方面是衞生署同事,另一方面是警方同事,即警察。所以人員調配方面,我們會因應有多少這類家居檢疫情況來調節,所以很難一概而論說我們調配多少人手,當然我們希望在今晚凌晨零時開始後,由於有我們這樣的措施,其實會大大減低需要和人流。

  我們整個設計正如剛才所說,其實自律是相當重要,所以在他離開關口回家的一段路程,風險來說,因為他們不是(確診者)的緊密接觸人士,所以他們是可以自行乘車返回家居。但我們的抽查和電話聯絡,其實在他們離開關口後已經馬上開始。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們現時所有防疫、抗疫的公共衞生措施方面,這個強制性的檢疫是一個重要措施,但這個並不是單一的措施,如果我們要把跨境人流減低,大家都知道當我們知道湖北省有很多很多個案時,我們已經把湖北省居民和過去十四日曾去過湖北的人士已經不可以入境。較早前亦關閉了一些口岸,今次餘下三個不同關口作出入口,我們當然是隨着整體疫情的變化,無論在內地丶國外和香港自己的情況,尤其是我們出現了一些本地感染個案,我們在不同層面都有加強。這個當然是其中一個重要手段,但除此之外,大家不要忘記,就是我們在口岸方面仍會有體溫監測,亦有健康申報,有港口衞生科人員監察。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都幾次擴大監測範圍,除了擴大監測範圍,醫管局亦加強了監測,例如可能有一些不知名的肺炎,又或是他們對於一些人士或是一些病人的旅遊歷史,他們會與入境處有合作,令急症室醫生也可以知道,其實就算該名病人未有提及,醫生亦可以了解到他在過去三十日是否有曾離開香港,有沒有去其他地方等。這在確診,或取得健康歷史方面的幫助會大很多。

  我們在昨日亦有談及醫管局的指定診所準備就緒。這些指定診所的作用是如果我們有更多的個案時,它可以處理一些比較輕微徵狀的個案,令我們能夠及早知道有一些病徵的人士,留意他是否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在這方面我們是多管齊下,在不同層面都有防疫、抗疫的工作在進行。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2020年2月7日(星期五)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中)今日(二月七日)聯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右四)、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右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右三)、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左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左三)、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左四)、衞生署署長陳漢儀醫生(右二)和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食物)鄭鍾偉(左一)在添馬政府總部就抗疫措施舉行跨部門記者會。

政務司司長舉行記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