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外判律師的聲明

  就傳媒查詢,律政司今日(一月二十日)發出以下聲明:

  律政司委聘David Perry御用大律師處理一宗涉及《公安條例》下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的檢控工作。Perry御用大律師接受了律政司的委聘,並於二○二一年一月十二日獲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准以「專案認許」方式為案件出庭。

  自此以後,有不斷來自英國社會的壓力和批評針對Perry御用大律師參與案件的工作。當中一些片面的批評將案件與國安法混為一談。

  Perry御用大律師對有關壓力及豁免強制檢疫的安排表示關注,並指出審訊在沒有他的情況下應如期進行。

  基於公眾利益及審訊日期臨近,律政司已委聘另一名律師如期處理案件的檢控工作。

  由於相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迴避待決案件」的法律原則,任何人不應對案件作出評論,亦不應作出毫無根據的揣測。所有不公和失實的指控,以圖損害和詆譭我們獨立的刑事司法制度,律政司必定會強烈反駁。

2021年1月20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