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法律改革委員會成員

下稿代法律改革委員會發出: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今日(四月二十九日)宣布,行政長官已委任陳澤銘及梁高美懿為法改會新成員,任期三年,由二○二一年五月一日起開始。

  陳澤銘自二○一八年起擔任香港律師會副會長,亦是法改會轄下與仲裁結果有關的收費架構小組委員會現任成員。法改會相信,陳澤銘在法律領域的專業地位及經驗將進一步增強法改會在提倡法律改革方面的角色。

  梁高美懿曾任滙豐集團工商業務環球聯席主管,亦是恒生銀行有限公司前副董事長兼行政總裁。梁高美懿商業觸覺敏銳,公職經驗豐富,定能為法改會的工作提供真知灼見。

  身兼法改會主席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衷心感謝卸任委員羅德慧及吳麗莎過去數年對法改會的寶貴貢獻及意見。

  在上述最新任命後,法改會的成員名單如下︰

律政司司長(主席)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當然成員)
法律草擬專員(當然成員)
譚允芝資深大律師
陳淑薇
陳清漢教授
鄔楓教授
傅華伶教授
熊運信
蔡關穎琴
陳澤銘
梁高美懿

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