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七月三十一日舉行並在香港增設考場

  律政司歡迎司法部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就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大灣區考試)所作的公告。首次大灣區考試原定於今年一月三十日舉行,但因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延期。司法部宣布大灣區考試將於七月三十一日舉行,並在深圳及珠海以外增設香港考場。詳情請瀏覽: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tzwj/202106/t20210624_428578.html

  早前已報名參加大灣區考試的法律執業者應盡早於七月二日至七月十一日期間登錄司法部網站選擇考試地點及繳交相關考試費用。考生應採取防疫措施,注意個人衞生,同時亦強烈鼓勵考生在應考前接種新冠疫苗。

  司法部與律政司於六月十八日就大灣區考試香港考區的有關工作簽署備忘錄,由律政司協調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負責考務工作。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說:「感謝司法部一直以來大力落實大灣區考試,這次因應疫情增設香港考場,為香港考生帶來莫大便利。律政司會積極做好香港考區的考試組織實施工作,以期考試順利舉行。」

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