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資助調解實務守則》擬稿公眾諮詢今日展開

  律政司今日(八月十六日)就《第三者資助調解實務守則》的擬稿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蒐集公眾意見。

  由《2017年仲裁及調解法例(第三者資助)(修訂)條例》(《修訂條例》)制定有關第三者資助仲裁及調解的條文已於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刊憲後實施,惟當中關乎《仲裁條例》的第3條的相關條文及關乎《調解條例》的第4條的相關條文除外。

  律政司司長根據《仲裁條例》獲委任為獲授權機構,於二○一八年十二月七日以該身分發出《第三者資助仲裁實務守則》,《修訂條例》第3條的相關條文繼而於二○一九年二月一日生效。

  《修訂條例》第4條的相關條文的生效日期則延至《第三者資助調解實務守則》發出之後。

  《第三者資助調解實務守則》擬稿列出在通常情況下,期望出資第三者在香港進行與第三者資助調解相關的活動時,須遵從的常規和標準。

  《實務守則》擬稿已上載至律政司網頁。公眾人士可經郵寄(香港中環下亞厘畢道十八號律政中心中座四樓)或透過電郵(mediation@doj.gov.hk)向律政司民事法律科調解小組提交意見。諮詢期將於二○二一年十月十五日結束。

完 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