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最高人民法院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簽定《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今日(二月二十八日)發表以下聲明:
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於二○一九年已簽署仲裁保全安排,我很高興知悉內地與澳門現時亦簽定相關安排,容許仲裁程序當事人可分別按照內地及澳門的法規,在有需要時向兩地的法院申請保全措施,這除了有助提升仲裁在解決跨境爭議的作用外,更標誌着粵港澳三地規則銜接邁向新的里程。
我期望粵港澳三地可以梳理整合已簽定的雙邊司法協助安排,對內容上差異不大的,應該努力推進三地共同協商,延伸到第三方,從而達成粵港澳三方能夠簽署並出台的三方民商事司法協助安排。
粵港澳大灣區具備「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特點,推進三地法律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磨合三個不同法域的法律衝突會是必然課題。長遠來說,我認為三地應該未雨綢繆,積極協商在常見的法律範疇制定統一適用於大灣區的最佳準則甚至是更進一步的示範法規,促進三地規則銜接,攜手推動大灣區法制融合,以達致協同發展。
2022年2月28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