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曼琪議員的提問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的答覆:
問題:
國家「十四五」規劃確立香港作為八個重點領域發展中心的定位,而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是其中之一。然而,有意見指出,政府未有着重培養本地中小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和執業大律師及其在職培訓,突顯提升本地法律人才高質量發展的力度不足,形成「重搶人才,輕留人才」的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律政司是否掌握,目前與仲裁、調解、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相關的本地大學課程和在職培訓課程的數目,以及有否透過精準研究,以釐定培訓本地相關人才的目標人數;如有,有關數據為何;
(二)律政司有否制訂具體的政策措施,以培訓香港中小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及執業大律師,以及挽留本地法律專才及建立人才庫,作為打造香港成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發展動能;及
(三)有否考慮繼二○二○年推出「法律科技基金」後,推出「法律科技基金2.0」,為每間不多於五名合夥人的中小型律師事務所和不限大律師人數的大律師辦事處,提供不少於五萬元的資助,以協助其安排員工參加相關法律科技培訓;如有,詳情為何?
答覆:
代主席︰
國家「十四五」規劃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確立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定位。將在香港設立的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更突顯國家支持鞏固香港這方面的發展優勢。律政司一直透過不同措施和新政策,締造更有利法律專業發展的環境,為業界創造更多機遇,一方面吸引更多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人才來港,同時亦持續加強本地法律人士在區內外的競爭力,並鼓勵有興趣人士投身法律行業。
就陳議員提出的問題,我現作出以下回覆:
(一)香港共三間大學提供法律學位課程及法學專業證書課程(PCLL)。根據公開資料有關課程共有超過35個,課程內容包括爭議解決及國際法律相關科目。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第159章)第74A條成立的法律教育及培訓常設委員會獲賦予職能,負責持續檢討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訓情況,監察為香港準法律執業者所提供的職業培訓,收集和傳播相關的法律教育及培訓資料,以及就有關事宜提出建議。律政司的代表亦是成員之一。
在職培訓方面,香港律師會及香港大律師公會均設有相關委員會,負責審視法律專業發展及進修等事宜。香港律師會的專業水準及發展常務委員會的職能之一是編制專業發展進修課程。香港大律師公會則透過其法律教育及專業進修常委會審視相關事宜。
律政司一向支持兩個法律專業團體及由行政長官委任成員的法律教育及培訓常設委員會,持續審視及提升本地的法律教育及專業培訓,為香港培育更多優秀的法律人才。同時,由於仲裁、調解等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適用範圍非常廣泛,並不限於法律執業者,因此亦未必適合釐定培訓相關人才的目標人數。事實上,相關知識可應用於各行各業,例如教育、醫療服務、前線執法人員等不同界別,都需要調解的知識和培訓。
(二)一直以來,律政司非常重視包括香港中小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及執業大律師在內的法律人才培訓工作,亦知悉根據香港律師會提供的資料,香港有接近九成的律師事務所為獨資經營,或由不多於五名合夥人組成。因此,律政司一向在制定和推出政策時,必然亦很自然充分考慮和顧及中小型律師行的需要。
事實上,過去10年,在香港持執業證書的律師數字顯著增加,由二○一二年7 000多人,上升至二○二一年超過11 000人。律政司會持續透過落實不同措施,致力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角色。具體例子包括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讓通過考試的香港法律執業者,完成培訓及通過面試後,可申請律師執業證(粵港澳大灣區),在大灣區內地九市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這項措施尤其為中小型律師行的律師及執業大律師開拓廣闊的大灣區市場。
同時,律政司一直持續加強香港法制基建的競爭力,讓業界(包括中小型律師行)有更廣闊的平台以提供和拓展專業服務。以剛通過的《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為例,律政司在今日稍後將會為業界就條例下的新機制舉行研討會,協助業界加強認識條例的具體內容,為未來落實新機制做好準備。
我必須強調,律政司鼓勵法律業界主動對接國家發展大局,為鞏固香港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出一分力。我們明白中小型律師行的法律執業者在專業發展上可能有特別需要,會繼續聆聽業界意見及提供適切的協助,包括繼續舉辦或與持份者合辦各項能力建設活動,及提供獲認許後執業少於五年的大律師和律師參與律政司的民事法律和刑事檢控工作的練習計劃等。
(三)政府在二○二○年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措施下成立了「法律科技基金」,以每家獲最高港幣五萬元資助,協助部分中小型律師事務所及大律師辦事處以實報實銷方式購買或提升資訊科技系統,以及安排員工參加培訓,以應對疫情下各種防疫抗疫措施為工作所帶來的挑戰。經過兩度延長截止申請日期後,共接獲超過500份申請,佔全港目標受惠的中小型律師事務所及大律師辦事處逾七成。
此外,律政司利用了「法律科技基金」的餘款約港幣1,570萬元設立了「香港法律雲端基金」(雲端基金),資助合資格的本地法律及爭議解決專業人士(包括律師和大律師)免費訂用香港法律雲端服務,為期三年。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獲選為業界提供該雲端服務,並自今年三月推出,為本地法律及爭議解決業界提供安全穩妥及可負擔的資料儲存服務。
律政司鼓勵法律和爭議解決業界使用雲端基金,積極善用法律科技,並會繼續了解業界就法律科技的其他需要並提供適切的協助。
2022年12月7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