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

“應否改革激怒這個謀殺罪的非完全辯護理由?如屬肯定,則理由何在和應該如何改革?如屬否定,理由何在?”

或許大家會覺得這個問題十分艱澀,可以提出清晰論點的人必定是從事法律行業已久。但如果我跟大家說,有六位法律學生以全面、仔細和透徹的方式探討這個問題,大家又會否感到意外?

其實這六位法律學生,就是今年法律改革徵文比賽的得獎者。這個徵文比賽由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舉辦,希望可以令法律學生明白到法律改革的重要性,也讓他們思考如何改革香港法律和提出建議。得獎學生分別獲派到知名的律師行、大律師事務所、商業機構或律政司實習一至兩個月作為獎勵。我希望這次實習會為他們帶來一個寶貴的經驗,對日後從事法律工作有所幫助。

如果大家對他們的作品有興趣,可以到法改會的網站下載或瀏覽。

我也想簡單介紹一下法改會。它是一個獨立於政府的組織,負責研究就特定課題應否及如何改革有關的法律,所發表的報告書會提交給相關決策局進一步考慮是否接納。去年法改會轄下的三個小組委員會發表了諮詢文件,另外,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早前亦發表了《窺淫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報告書,以回應社會對這種罪行的關注。

以上就是法改會的工作,但很多時立法建議都是由決策局提出。律政司會向決策局詳細了解立法建議的背景和目的,就是否符合《基本法》等法律事宜提供意見。負責草擬的律師亦會與決策局緊密聯繫,根據政策方向來草擬法例,之後也會協助決策局完成所需的立法程序。

作為律政司司長和法改會主席,我十分重視保持香港的法律與時並進,我會繼續積極推動落實法律改革的工作。

2019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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