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大)正在審議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的決定,目的是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方針,確保香港保持繁榮和穩定,並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在任何一個地方,管治權都應該掌握在愛國者手上,由愛國者治理是一項基本準則。鄧小平先生在構想「一國兩制」時,已指出港人治港的標準必須是以愛國者為主體。因此「愛國者治港」的準則早已包含在「一國兩制」的方針內。要更好地落實「愛國者治港」的原則,完善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就是當中的關鍵所在。這樣才能夠有效維護由《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讓香港繼續保持繁榮和穩定。

過去數年,有些人透過不同渠道宣揚不用守法的意識,甚至反中亂港的思維。在2019年,社會開始充斥著各種暴力破壞的行徑,有人甚至公然鼓吹「港獨」,激進分離勢力通過各類選舉進入特區治理架構。這種情況顯示香港現行的選舉制度存有漏洞,因此有必要採取措施處理相關問題,才能夠令「一國兩制」得以沿著正確的方向貫徹落實。

中國是一個單一體制的國家,根據中國的憲制,權力來自中央,香港特區雖享有高度自治,但仍有一些事務屬中央事權,包括國家安全和與特區有關的憲制秩序。全國人大作為最高的國家權力機關,根據《憲法》有權制定法律及其他法律文書包括作出決定。而中央經過認真研究後,提出以「決定加修法」的方式來完善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

第一步是關於「決定」,全國人大按《憲法》、《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的相關規定,作出關於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授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決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這提供了一個堅實的法律基礎,因為全國人大有權力和責任確保「一國兩制」得以全面實踐。

第二步是關於「修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授權依法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對香港特區實行新的選舉制度作出具體及明確的規定,之後由特區在本地法律作出相關修改。

中央對這次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主導權,是依據《憲法》、《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相關法律文書,做法切合了中國的憲制秩序,也適用於香港特區,既符合「一國」亦尊重「兩制」。

我會率領律政司的同事致力配合相關政策局完成修改法例的工作,以期盡早落實執行關於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202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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