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方案》有利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的發展

中央昨天公布了《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前海方案),前海將會建設成為粵港合作的新平台,目標是在2025年建立健全更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初步形成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營商環境。前海合作區的總面積是現時的八倍,由14.92平方公里擴大至120.56平方公里。

《前海方案》明確表示提升法律事務對外開放水平,在區內建設國際法律服務中心和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前海擴區後,註冊的港資企業必定比現時約11500間為多,換言之,亦會為香港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業界創造更多機遇。我代表香港業界衷心感謝中央的支持和關顧,律政司與業界必定會攜手把握機會,積極發揮所長,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在法律和爭議解決業務方面,《前海方案》提出的措施可歸納為以下五點:

(一)探索完善「港資港法港仲裁」

去年10月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以及早年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為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已展示「港資港法港仲裁」的可行性。現時前海合作區面積擴大,適用「港資港法港仲裁」的企業必然會更多,律政司會繼續與內地相關單位探討完善機制,致力在前海把「港資港法港仲裁」落實做好。

(二)建立民商事司法協助和交流新機制

早前落實的相互認可和協助公司清盤及債務重組的司法協助措施,正好說明跨境破產合作的可行性。律政司會與深圳共同研究完善這方面的執行機制,及探索不同法系、跨境法律規則銜接,以進一步促成各方的協助和交流。

(三)深化改革「合夥聯營」機制

廣東省司法廳2019年取消了在廣東省設立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港方出資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十的限制,鼓勵和便利更多香港的律師事務所在內地設立合夥聯營,提供一站式跨法域法律服務,再配合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將會為前海合作區提供更多熟悉兩地法律的執業律師,共同抓緊商機。這可以發揮示範引領作用,讓兩地法律界探索如何深化改革機制,為商界提供高水平的法律服務。

(四)支持鼓勵設立代表機構

在深港兩地政府的支持下,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德輔大律師事務所將作為首批香港機構進駐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體現了雙方業界的協作,致力共同在前海合作區建設國際投資仲裁和調解機制。

(五)共同開展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業務

香港擁有經驗豐富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專業人才,而且是中國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深圳現時正積極建設訴訟、調解、仲裁的一站式爭端解決平台,再加上前海和大灣區的政策所創造的龐大市場,香港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業界必須把握《前海方案》提出的措施,以互惠互補、共建共享的原則配合前海發展,共同開展國際商事爭議解決的業務。

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已經落實,為前海合作區以至整個大灣區提供更多熟悉兩地法律的執業律師,因而令到以上的政策得以更有效地施行,我們期望這會促成更多企業在大灣區投資發展。

由律政司和中聯辦法律部主辦,香港律師會協辦的「香港法律專業在粵港澳大灣區執業及其他機遇」宣介座談會將於本周四(9月9日)舉行,我們很榮幸邀請到中央官員為香港業界講解惠港政策和大灣區的機遇。香港各界應繼續以「一國兩制」為前提、互惠共贏為原則,把國家所需與香港所長有機結合,將香港的優勢加以鞏固和提升,才能夠促進香港、大灣區以至國家的長遠發展,更重要的是增強香港對國家的向心力。

2021年9月7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