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五)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
就行政長官《施政報告》致謝議案
辯論(第五環節)致辭全文

主席:

        感謝各位議員就法治和律政司其他方面的工作 所發表的意見。鑑於時間關係,我只會作扼要的回應。

  1. 首先,我希望再次強調,本屆政府將會一如以 往繼續堅守法治精神。事實上,今次《施政報告》談 及法治的篇幅比過往多,與法治、法律制度及法律服 務有關的措施亦相當充實。當中,《施政報告》第 19 段開宗明義指出︰(1) 法治是香港最重要的核心價 值,而司法獨立是維持法治的重要元素;(2) 特區政 府會繼續堅定不移地捍衛司法獨立,維護及尊重法治 精神。律政司未來的工作雖然充滿挑戰,部分工作(包 括司法覆核及刑事檢控等工作)甚至會具爭議性,但律 政司全體人員仍然會以堅守法治為最終、最基本、最 重要的工作方針。

刑期覆核案

  1. 有議員提及近期一宗刑期覆核案件,由於有關 案件將會進行上訴,我不適宜、亦不會評論上訴的具 體事宜。然而,認為律政司有必要澄清相關原則,以 及社會上流傳的某些錯誤觀點。
  2. 首先,特區政府絶對尊重香港人的言論、集會、 遊行、示威等自由和權利。但正如法庭在不同的判詞 中清楚指出,這些自由和權利並非絶對、亦不是全無 限制,而是要受法律的監管。在一個尊重法治的社會, 行使自由和權利時必須同時尊重法律。
  3. 香港的司法程序,包括刑期覆核整個程序,是 受法律所規管。無論是申請的理據、法庭可否接納覆 核申請,以至控方在庭上的陳辭,完全只限於法律原 則和相關證據。整個過程不會滲入政治因素,而最終 的結果,是由法庭經過公開的聆訊過程後獨立地作出 決定。而法官判決的理據亦可清清楚楚地從書面判詞 中看到。
  4. 大家可能同意或不同意法院的判決或理據,大 家絕對有這個權利和自由,即使在法律界(包括法官) 對一個法律議題也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但大家不應該 因為不同意司法程序的結果,便在完全沒有客觀事實 根據的情況之下,動輒、很武斷地認為司法程序受政 治因素所影響。
  5. 因此我絕對不認同有個別議員用"政治犯"去 形容相關的當事人,或者用"政治檢控"去形容相關 的司法程序,甚至有個別議員不負責任地用"假公 義"、"黑法治"去形容香港現時的法治情況。
  6. 在這方面,我希望再次邀請大家留意上訴法庭 判詞中第 171 段的內容,特別是包括以下的內容:
  7. "本席重申,答辯人等不能說他們是因為行使 集會、示威或言論自由而被定罪和判刑...他們之所以 被定罪和判刑,是因為他們僭越了法律的界線...答辯 人等也不能說,上訴法庭對他們處以的刑罰,壓縮了 他們可依法行使示威、集會或言論自由的空間。只要 他們在法律的界線內行事,法律會全面、充份地保障 他們示威、集會和言論自由;但一旦他們僭越了法律 的界線而違法,法律制裁他們並不是剝奪或打壓他們 的示威、集會和言論自由,因為法律從來都絕不容許 他們以違法的手段來行使那些自由。"
  8. 在維護法治方面,特區政府確實責無旁貸,亦 會全力以赴。但維護和尊重法治亦同時是每一個香港 人的責任。而部分人士因為種種原因,將法治政治化 只會對香港的法治帶來負面的影響。

"一地兩檢"

  1. 有議員的發言涉及"一地兩檢"事宜,但因為 "一地兩檢"的議題在過去兩星期已在本會進行辯 論,而辯論亦將在下星期三繼續,我在此不會詳細回 應。但我希望重申,特區政府和內地相關部委商討"一 地兩檢"事宜時,一直以符合"一國兩制"和不違反 《基本法》為我們的共同目標。特區政府亦會繼續聽 取社會上的意見,務求更完善地落實"一地兩檢"。

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

  1. 另外,有部分議員在辯論期間談及法律服務的 問題,以及周邊地區在這方面的發展。
  2. 鞏固及發展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 決中心將會繼續是律政司的工作重點之一。我們會繼 續與業界及相關持份者保持溝通,務求維持香港的法 律制度、人才及其他的配套設施能夠滿足服務使用者 的需求。律政司同時亦會繼續開拓新的服務領域,並 到內地及海外地方,包括"一帶一路"沿線等地方推 廣香港在這方面的優勢。事實上,我今個星期剛到過 吉隆坡,向當地商界及法律界介紹香港這方面的發 展,反應十分正面。
  3. 亞太區的經濟發展,以及"一帶一路"倡議的 推行,將會令法律及爭議解決,包括國際仲裁和跨境 調解的服務的需求大增,但同時香港在這方面亦面對 不少競爭。律政司會繼續審視亞太區及其他地方在這 方面的發展,從而制定和推動合適政策,進一步鞏固 香港作為亞太區重要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中心的地 位。

    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