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 1 8 年4 月11 日(星期三)
立法會會議席上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致辭全文

恢復二讀辯論
《2017 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



主席:

  1. 首先,我要代表律政司感謝《2 0 1 7 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 法案委員會主席郭榮鏗議員及其他委員的努力, 令審議工作順利完成。我亦要感謝他們提出的寶貴意見。
  2. 正如時任律政司司長在去年6 月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時指出, 《條例草案》旨在就不同範疇的法例提出一些大致上屬於技術性和無爭議的輕微修訂, 以更新或進一步完善相關法例。
  3. 《條例草案》中所載的修訂建議可大概分為四類。第一類修訂是由律政司提出的,分別載於《條例草案》第2部, 第6部和第7部。第二類是由司法機構政務長提出, 載於《條例草案》第3部, 第4部和第8部。第三類則由香港律師會提出, 載於《條例草案》第5部。第四類就是第9部所包含的雜項及技術性修訂。
  4. 以下我會就各類的主要修訂作出簡介。由律政司提出的修訂當中, 第2部是關於《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和《電視直播聯繫及錄影紀錄證據規則》。透過這次修訂, 賦予法庭酌情決定權, 准許指明性罪行的申訴人可在相關法律程序中透過電視直播聯繫方式作供, 並可施加法庭認為在有關情況下屬恰當的條件規限, 以加強對這些申訴人的保護。
  5. 我在此亦非常多謝葛珮帆議員對性罪行受害人的關心、支持和推動, 令這修訂條例亦得到跨黨派的支持。
  6. 《條例草案》第6 部修訂《內地判決(交互強制執行)條例》的英文文本, 把當中有關內地“ 基層人民法院”的提述所用的英文名稱, 由“Basic People’s Court (s)”修改為“Primary People’s Court(s)”, 從而與內地對應英文名稱一致,以避免混淆相關名稱的涵義。而第7 部則修訂《法例發布條例》及《1 9 9 0 年法例(活頁版)條例》,以便更有效率進行法例編訂和編輯修訂的工作。
  7. 至於由司法機構政務長提出的修訂建議,重點如下:
    ( 1 )《條例草案》第3部是釐清高等法院、區域法院和競爭事務審裁處各職級的暫委司法常務官的權力。透過該等修訂, 這些法院及審裁處的暫委司法常務官獲賦予相應職級的司法常務官所持的相同司法管轄權及權力將會更清晰。
    ( 2 )《條例草案》第4部和第8部都是修訂《區域法院條例》。第4部的修訂訂明區域法院規則委員會中將有律政司司長的代表, 而第8部的修訂旨在使“ 只涉訟費的法律程序” 中訟費申索數額的司法管轄權限, 可藉立法會決議修訂。這兩項修訂均旨在令有關做法與其他類似安排一致。
  8. 《條例草案》第5部是因應香港律師會的建議,釐清計算申請人在香港獲認許為律師的居住期間的參考點。經修訂後, 該參考點會由申請人獲認許為律師的日期改為其符合資格獲認許為律師的證明書申請表上的日期。換言之, 申請人必須在緊接申請表上的日期之前, 已在香港居住至少3個月。
  9. 最後一類的修訂建議載在第9部, 對多項法例條文作出雜項及技術性的修訂, 令條文更完善。
  10. 稍後, 我會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動議一項修正案以修訂條例草案第1 ( 2 ) 及( 4 )條。我們在2 0 1 8年2 月1 4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及諮詢法案委員會有關修訂。我們得知沒有委員提出反對這個修正案。
  11. 條例草案第1 ( 4 ) 條訂明, 第9 部第5 2 分部自2 0 1 7 年1 2 月1 5日起實施。該分部修訂《機場管理局附例》(第4 8 3章, 附屬法例A )附表2第V部的第1 2及1 3條。該等修訂屬相應修訂, 是相應2 0 1 7年第6 3 號法律公告(即《2 0 1 7 年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修訂)規例》) 對《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 7 4章,附屬法例G )第5 2條的修訂而作出的。2 0 1 7年第6 3 號法律公告自2 0 1 7年1 2月1 5日起實施,條例草案第1 (4 )條所訂的生效日期本意是配合該法律公告的實施日期。
  12. 原訂生效日期現已過去, 而條例草案第9部第5 2分部不擬具有追溯效力, 因此本司建議修訂條例草案第1 (2 )及(4 )條, 使第9部第5 2分部於《2 0 1 8年成文法(雜項規定) 條例》在憲報刊登當日起實施。

結語

  1. 主席, 我多謝剛才兩位議員的發言, 我作簡單回應, 尤其是葛議員提到的一些要點。剛才葛議員提到有關性罪行的證人有否一些特別通道等。司法機構於本年三月二十八日向各持分者包括律政司,發出一些修訂實務指示, 容許性罪行案件的證人和其他容易受傷害的證人, 在法院作供時可得到更好的保護。該修訂的實務指示, 在提交法院的每一宗的性罪行案件中, 考慮是否需要使用特別通道或由支援者陪同, 這將會成為常規的程序。我們亦會將葛議員提到的其他意見向司法機構轉述。至於周議員所提到傳聞證供修正的相關程序, 我們已經在密切跟進, 我們會在適當時間呈交立法會。
  2. 主席, 我謹此陳辭, 懇請各位議員支持通過二讀《2 0 1 7 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 以及我稍後動議的修正案。
  3. 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