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6日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
特別會議審議2018-19年度開支預算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開場發言



主席:

  1. 律政司在2018-19年度的總預算開支大約為22億9千萬元,較上年度(即2017-18年度)的修訂預算開支增加約41.4%(即大約6億7千萬元)。而與上年度的原來預算開支比較, 增加的幅度則約16.2%(即大約3億1千900萬元)。有關增加, 主要牽涉人手和案件處理兩方面的開支。
  2. 人手方面,我們來年會淨計增設79個新職位,以應付政府各部門對法律服務需求的增長及律政司運作上的人手需要。
  3. 案件處理方面,涉及的是訴訟費用及委聘私人執業大律師、律師及其他專業人士的外判開支。訴訟費用及外判案件的開支,主要視乎相關案件的數目、複雜程度和進展而定。每年這方面的開支預算,是根據擬備預算時所掌握的資料及審慎理財的原則而制訂,但最終金額則取決於有關司法程序的發展和結果。
  4. 以下我會簡介律政司在新一個財政年度的工作重點。

綱領(1) - 刑事檢控

  1. 在刑事檢控方面,我們的檢控人員會繼往開來,嚴格根據《檢控守則》、相關法律原則及獲取的證據,以公平、公正和公開的方式處理檢控工作。
  2. 刑事檢控科處理日常的各類不同刑事案件,工作相當繁重。就此,我們會在2018-19財政年度提供新資源,為刑事檢控科加開7個政府律師職位, 以增加人手, 加強對提供法律指引工作的支援。連同2017-18年度為該科加開的律師職位,刑事檢控科在提供法律指引方面的工作壓力可以得到一定紓緩,讓該科的律師可以有更多機會出庭進行檢控工作,提升訟辯能力,從而進一步強化我們的檢控團隊。
  3. 我們亦會繼續進行有關工作,讓公眾更加理解香港的刑事制度及推廣法治精神。就此, "與公眾會面"及"檢控週"等活動會持續舉辦,以保持與社會大眾的溝通。

綱領(2) - 民事法律

  1. 民事法律科會繼續向各政策局和部門提供民事法律服務,主要包括負責處理涉及政府的民事司法程序和相關事宜,以及提供法律意見,以確保政府的政策、制訂的法例和行政措施,均符合《基本法》及其他適用法律。
  2. 就發展調解及推動更廣泛使用調解以解決爭議方面,民事法律科轄下的調解小組會繼續支援調解督導委員會,今年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 繼續推廣更廣泛使用調解解決爭議,及教育及宣傳《道歉條例》。
    (二) 落實在西九龍調解中心的調解先導計劃,利用調解處理適合的小額錢債審裁處案件,以及其他合適的爭議。
    (三) 在五月舉辦每兩年一次的調解周活動,包括一個以"調解為先 共創新天"為題的調解會議及其他的主題活動,進一步提倡在不同界別更廣泛使用調解來解決爭議。
    (四) 深入探討評估式調解(evaluative mediation)的操作和所需的基礎,目的是為使用調解服務人士提供更多選擇,使調解服務能發揮最大效用。
    (五) 通過爭議解決政策統籌辦公室統籌律政司內有關調解及仲裁服務的推廣工作,積極參與及支持和一帶一路策略有關推廣香港的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活動。
    (六) 協助設立《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投資協議中的投資爭端調解機制。

綱領(3) - 法律政策

  1. 法律政策科會繼續發揮維護法治的重要職能,就《基本法》、人權及政制等事宜,向政府各部門提供法律支援。
  2. 律政司多年來致力鞏固香港作為亞太區的主要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我們會繼續與持份者合作,在內地與海外(包括亞太區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推廣香港的相關服務。律政司暫定於本年9月份與持份者於廣州合辦第五屆"香港法律服務論壇",藉此向內地企業和法律界推廣香港作為一帶一路建設及粤港澳大灣區的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
  3. 律政司亦會致力優化爭議解決的法律框架。立法會於去年6月通過我們提交兩項有關仲裁和調解的修訂條例草案,分別旨在澄清知識產權爭議的可仲裁性,以及容許第三者資助仲裁或調解。有關知識產權仲裁的主要修訂已於今年1月1日生效。至於第三者資助仲裁及調解方面的條文,我們現正進行訂立規管框架,包括就發出實務守則諮詢公眾,及委任諮詢機構,以監察及檢討在這些條文下成立的規管框架的運作的相關工作,以期早日實施該等法例條文。
  4. 就落實法律改革委員會《刑事法律程序中的傳聞證據報告書》的建議方面,我們計劃在本立法年度將有關的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綱領(4) - 法律草擬

  1. 法律草擬科會繼續提供政府實施各項政策所需的專業法律草擬服務。該科的工作目標,是草擬能夠準確反映政策目的並且容易明白的雙語法例。為了達到該目標,法律草擬科會為法律草擬人員提供培訓,以促進專業發展。
  2. "電子版香港法例"於去年2月啟用, 標誌着公眾可在網上免費查閱香港法例的另一個新紀元。部分用戶於系統啟用初期所遇到的技術問題已經得到改善或解決,而舊的"雙語法例資料系統"亦會於今年7月1日停止運作。我們正逐步核證香港法例的現行版本,以提供具正式地位的電子版香港法例。我們並計劃會進一步提升"電子版香港法例"的系統,以回應用戶的寶貴意見。

綱領(5) - 國際法律

  1. 國際法律科會繼續就國際法不同範疇向各決策局/部門提供法律意見,和處理國際司法合作請求。
  2. 國際法律科亦會繼續透過與國際組織合作,例如海牙國際私法會議(HCCH) 和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以及參與亞太經合組織(APEC)經濟委員會下"加強經濟法律基建主席之友小組"(工作組)的工作,以加強推展香港特區的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從而進一步提升香港特區作為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形象和影響力。工作組自2015年2月成立以來,為香港特區提供平台,讓我們可分享在利用國際法律文書加強經濟和法律基建方面的經驗和專門知識,及展示香港特區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優勢,包括優質的法律專業、獨立的司法機構,以及成熟的現代法律制度。

結語

  1. 主席,以上是律政司在新的財政年度的主要工作。我和各同事會樂意解答各位委員的問題和聽取大家的意見。
多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