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律政司司長就根據《議事規則》第40(1)條辯論中止待續議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莫乃光議員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40(1)條動議辯論中止待續議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希望議員否決第40(1)條中止辯論的議案,有很簡短的三點。

  第一,議員就中止辯論所提出的論據,全部基於一些不正確或錯誤的基礎,不斷說尤其第二段有關上訴法庭的組成,說成是行政機關提出,其實已說過很多次這是由司法機關提出,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亦同意可以加入此修訂中,所以才進行。

  第二點,有關說法很多時不斷混淆了很多不同的事情——將一審在裁判法院、原訟庭的案件,連繫上我們正在談及在上訴庭關於司法覆核、批准上訴的一些程序上。

  第三點,很可悲地不斷說這個修訂會衝擊司法獨立,這是絕對錯誤的。司法獨立是法庭有權自由地按法律和證據作出裁判,由三位法官改為兩位法官(組成上訴法庭裁定案件),在這點絕對無變,而且這個建議是由司法機關所提出。若説司法機關會提出一些東西,去衝擊司法獨立,簡直是荒謬。

  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