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袁主任、周局長、梁廳長、劉局長、各位香港和澳門的法律界朋友,大家好!
- 非常感謝司法部、廣東省司法廳、澳門法務局以及各單位聯合舉辦今天的宣介會,以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向有意報名參加2021年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的香港及澳門法律界,介紹相關政策及大灣區法律服務的現狀和發展機遇。
一. 開創性措施
- 現時香港法律界在內地發展,提供內地法律服務,只可以通過參加國家统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簡稱“法考”),在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後,從事非訴訟法律事務和涉港民事訴訟法律事務。近年香港考生通過法考的數目也不斷增長,2019年共有78名香港居民通過考試。但我理解不少法律界的朋友雖然有興趣到內地提供法律服務,但卻因為法考的難度、考查科目的闊度、已經放下書包好一段日子等原因,而對法考卻步。
- 感謝司法部一直以來的大力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積極回應了香港法律界的意見和期望、降低了港澳法律界人士在大灣區從事內地法律事務的門檻,為業界在內地發展提供了一個廣闊的舞台。
- 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是CEPA下的開放措施,為香港的法律執業者,包括累計執業五年的年輕律師,在大灣區執業作出了開創性的突破。香港法律界通過考試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粵港澳大灣區)後,可以在大灣區內地九市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含訴訟業務和非訴訟業務),並與內地律師享有相同的權利,履行相同的義務;可以受聘於大灣區內地九市的內地律師事務所或是港澳與內地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並可以成為大灣區內地九市的內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一同為大灣區客户(包括港資企業)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有利提升大灣區法律設施和法治環境的建設,也促進大灣區法律服務的互通融合,共同打造大灣區優質法律圈。
二. 促進大灣區法律服務合作
- 大灣區是國家經濟實力最強、國際化程度最高的地區之一,擁有「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優勢,而隨着經濟活動愈來愈活躍,也意味着大灣區企業對跨法域的法律服務需求會愈來愈多。三地法律界人士可以互補互利合作、共同為大灣區企業和大灣區當事人「走出去」保駕護航、提供多元化的高端法律服務,合力為大灣區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三. 結語
- 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將於明年1月30日舉行,而司法部更會為報考者組織有關法律知識培訓。考試報名時間已經開始,希望各位法律界人士好好把握這個重大機遇,在11月26日之前到司法部網站,網上報名參加考試。
- 最後祝願宣介會圓滿成功,並祝願有志報名的朋友馬到功成!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