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滬港商事調解論壇
2021年8月18日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開幕致辭

​尊敬的崔會長、劉副主任、孫副會長、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大家好!我很高興出席今天由上海市法學會、上海經貿商事調解中心、香港調解會、香港聯合調解專線辦事處、中國商事調解發展合作機制及香港律政司主辦的「第五屆滬港商事調解論壇暨全球經貿爭端解決機制構建」。

2. 隨着全球一體化的步伐,跨境經貿交易、投資、理財和商務合作已經變得非常頻繁,過程中難免會產生糾紛。作為訴訟之外的替代解決爭議方式,調解在各種商事爭議中有着獨特的優勢,當中包括省時、省費、高度靈活性、保密性、爭議各方自願自主、與商業夥伴保持良好合作關係、能達成各方滿意的和解協議等等。因此,我殷切期待今天的主旨演講希望各位可以深入探討調解如何在構建全球經貿爭端解決機制扮演着一個不可取代的角色。

3. 乘着商事調解的使用急速增長的勢頭,香港特區政府亦不遺餘力推動調解服務的發展。為鼓勵企業和組織先探索採用調解來解決爭議,然後才採用其他爭議解決方式或提出訴訟,香港律政司率先在2009年在香港推出「調解為先」承諾書運動,及後在2013年每兩年一度舉行。在本年5月28日,香港律政司也舉辧了香港2021年「調解為先」承諾書活動,今次論壇的主辦方上海經貿商事調解中心亦是支持機構之一,它的調解員陳立彤律師亦在調解如何處理家族辦公室及私人財富糾紛的討論環節擔任其中一位講者。

4. 為進一步宣揚「調解為先」的理念,「調解為先」承諾書的活動系列首次於2019年8月在上海「商事糾紛 調解優先—滬港商事調解研討會」中舉辦。今天的論壇除了由知名調解業界人士為我們分享商事調解各方面的發展外,相信調解優先作為解決爭議的方式已經有廣泛的支援。

5. 除此之外,調解處理跨境爭議的機制亦日趨成熟。國家商務部與香港特區政府於2017年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的框架下簽署《投資協定》,訂立促進和保護兩地投資的措施。《投資協定》中設立了「投資爭端調解機制」,鼓勵投資者以調解解決因《投資協定》所產生的跨境投資爭端。內地及香港投資者亦可委託指定調解機構及調解員,協助調解解決爭端。為此,香港律政司亦恒常舉辦投資法暨國際投資爭端調解技巧培訓課程,現暫定於本年第4季舉辦投資法課程,為培訓處理國際投資爭端的專業調解員打好基礎。

6. 此外,香港將繼續善用粵港澳大灣區及「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優勢,發揮所長,在未來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配合國家雙循環新格局及國家發展的步伐。就此,香港將實踐國家「十四五」規劃的社會經濟發展藍圖,加強粵港澳大灣區的法律合作,設立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平台及成立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調解平台將致力發揮一個制定基準的角色,期望在今年的第三次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中通過及落實多項標準,這樣我們可以推廣調解在大灣區內能夠更廣泛的應用。

7. 網上爭議解決亦成為全球經貿爭端解決機制不可或缺的一環。隨着香港與上海有越來越緊密的經貿關係,網上調解將成為解決商事爭議一種高效便捷的新模式。因此,香港特區政府已推出眾多措施及政策,以支持網上爭議解決的長遠發展。其中,香港特區政府支持成立和籌建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作為國際級線上協商、調解及仲裁的平台,能夠為解決滬港兩地及其他國際跨境商事爭議提供安全、便捷及具成本效益的方案。

8. 展望將來,滬港兩地在經貿及法律事務上將保持緊密交流合作,例如在《有關香港與內地就相互認可和協助破產程序的安排》,上海市率先成為其中一個試點,進行協助破產程序的工作。此外,參照《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決的安排》,現階段或可探索將來是否可利用調解處理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及執行判決等的相關爭議。香港和上海皆為國家的國際金融及經貿中心,我期望滬港兩地可以繼續發揮優勢互補,積極交流和合作,為國家發展作出貢獻。

9. 最後,我再次感謝各機構舉辦是次的論壇,同時感謝各位講者在百忙之中為我們作出寶貴的分享。在此,我祝論壇圓滿成功。

10. 多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