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委托公証人協會
慶祝中國委托公証人制度建立40周年誌慶
2021年11月11日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致辭

尊敬的方建明副特派員、劉春華部長、馬豪輝主席、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大家好!很高興獲邀出席晚宴,與各位嘉賓們聚首一堂,一同慶祝中國委托公証人制度成立40周年。由於內地與香港兩地法律及公証制度不同,司法部早於1981年委托首批中國委托公証人,顯示了無比的前瞻性。在《基本法》 頒布一年後,中國委托公証人協會紮根香港, 設立秘書處,提供恒常化公証人服務。隨著香港回歸祖國、與內地的往來更加緊密,中國委托公証人制度也持續發展,助力一國兩制成功落實。

2. 在內地法院處理涉港案件時,中國委托 公証人制度確保了法律文書的真實、合法、 可用性,配合內地與香港在民商事司法協助方面簽訂的各項安排,中國委托公証人的角色,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3. 這關鍵性的作用,在過去兩年疫情肆虐期間顯得更其重要。因疫情防控要求,身處內地的 當事人未必能夠親自來香港,在委托公証人面前辦理公証文書。我知道中國委托公証人協會和 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中法服)為此 特事特辦,作出了特殊安排,讓身在內地的當事人在符合相關辦證指引的情況下,可以授權身在香港的他人或由當事人的父母或子女代為辦理特定類別的公証文書,當中包括《登記結婚證明》等。我在此感謝協會和中法服所作出的努力。

4. 同樣本著利民、便民的宗旨,內地與香港自回歸以來在民商事司法協助方面一共簽訂了9項安排,其中包括於2016年簽署的《相互委托取證安排》1,特別處理民商事提取證據的情況。

5. 另一方面,香港早在1999年與內地簽署了《相互委託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2,為內地與香港法院相互委託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訂立明確的機制。

6. 這兩項安排有效減少兩地法院在審理跨境民商事案件時遇上的「送達難、取證難」障礙,為當事人提供便利、維護他們的權益。律政司正積極與最高人民法院探討優化這些安排的效率和適用範圍。

7. 國家「十四五」規劃明確支持香港鞏固及 提升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 地位。香港具備穩固的法律基礎,亦擁有國際 法律專才。香港法律專業背靠祖國、面向世界,我相信各位在國家的政策下可更好把握機會, 發揮香港所長,配合國家所需,同心協力,支持香港做好作為國家一個特區的憲制義務。

8. 在這,我想再次對司法部大力 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表示衷心感謝。香港和廣東省相關部門正積極落實執業的安排,確保這個讓香港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為大灣區法律界帶來無限機遇創造雙贏的措施能夠 發揮應有的作用。

9. 我祝願中國委托公証事業繼往開來,持續發展,為兩地人民和企業解決法律難題,以及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法律、促成交易及爭議解決樞紐的地位。謝謝!




1 即:《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託提取證據的安排》。

2 即:《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委托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