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今日(四月二十三日)在粵港澳大灣區司法案例研討會的致辭全文:
尊敬的周強院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龔稼立院長(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龔稼立)、岑浩輝院長(澳門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張舉能法官(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各位尊敬的法官、嘉賓:
大家好!非常高興參與本次研討會。
大灣區是我國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大灣區經濟的飛速發展對區際法律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提出了實際要求。在保持三地法域的獨特性之餘,進一步消除區際法律衝突,需要三地在司法協作的實踐中不斷探索。
二○一九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簽署了《就大灣區法律交流與互鑑的框架安排》,鼓勵和促進廣東法院與香港法律界建立項目,進行法律交流與協作,一同建設和完善大灣區的司法服務和保障。二○二一年七月,最高人民法院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簽署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交流合作的會談紀要》,支持香港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雙方同意研究完善粵港澳大灣區內的法律規則銜接與機制對接。舉辦本次粵港澳大灣區司法案例研討會,正是秉持着這兩份文件的精神,加強大灣區內的法律交流與合作。
今天的研討會雲集了粵港澳三地的司法、法律及學術界人士,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平台,讓大家通過模擬法庭、研討司法案例、對比法律規則、協調管轄衝突,共同探討三地應如何做好跨法域商事糾紛訴訟的規則銜接機制對接。
猶記得二○二○年一月舉辦的第一屆粵港澳大灣區司法案例研討會得到與會者的高度評價。我希望通過本次研討會的交流,粵港澳三地的司法、法律、學術界人士可以認識三地對於處理跨境商事爭議的異同,有助共同解決大灣區建設發展進程中的法律實踐難題,積極推進大灣區的法治建設。
粵港澳大灣區擁有着「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法律環境,世界獨有,沒有先例可依。內地法律屬於大陸法系,香港採用普通法系,而澳門的法律制度與葡、法、意等拉丁語系國家屬同一個法律體系。大灣區內的三法域涵蓋了世界主要法系,如果三地能在常見的法律範疇內制定出一套適用於大灣區最佳準則或者示範法規,則不僅可以協調三地法律衝突,也可以供建設法治「一帶一路」借鑑,為其他國家及地區提供參考,助力構建公平、和諧及法治為本的國際社會。
深度融合的法治建設,打造大灣區共同的法治文化是大灣區未來高品質發展的必然課題。目前粵港澳三地已達成了不少雙邊民商事司法協助安排,但三邊的同類型安排發展尚未成熟。因此,我建議粵港澳三地相關部門應該對已簽訂的雙邊司法協助安排作系統整理,以過往經驗為基礎,達成粵港澳三方能夠簽署並出台的三方民商事司法協助安排。
值得一提,粵港澳三地法律合作也可以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體現出來。我特別感謝最高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根據二○二一年七月簽署的《會談紀要》,將為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的法律界人士安排內地司法實務培訓課程。另外,粵港澳三地在推動調解準則、標準一體化方面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二○二一年十二月舉辦的第三次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上,通過了統一的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和專業操守最佳準則,為跨境調解機制的建設提供了更佳更好的條件和配套。
受疫情的影響,今天的研討會線上線下雙結合舉行。我希望在疫情過後,三地的司法和法律界能夠聚首一堂,親身參與下屆粵港澳大灣區司法案例研討會,直接交流,研討會將更有效地落實大灣區法律交流及司法互鑑的目的。最後,感謝三地有關單位聯合主辦今天的研討會,同時也特別感謝各位講者分享他們的實踐經驗及寶貴心得,相信各位一定可以滿載而歸。謝謝大家!
完
2022年4月23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