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在大灣區規劃建設論壇「香港發揮大灣區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角色」致辭全文(只有中文)(附圖)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九月二十九日)在大灣區規劃建設論壇「香港發揮大灣區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角色」的致辭全文:

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各位下午好!首先很多謝孖士打律師行和信報邀請我出席今日這個活動。我真的非常高興,因為已很久沒有和朋友傾談和一起吃飯,這是很難得的機會,亦證明了香港正慢慢復常。今日我們談的問題很重要,關鍵問題是如何用好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地位以及法治這一塊金漆招牌,如何為法律界、商界謀取更多機遇,又可以為大灣區發展提供高質量的服務,再深層次一點:如何協助推進國家法治發展。

  我相信大家也同意香港的獨特優勢,正正是我們作為國家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

  很多人對於習近平主席今年七月一日的講話已很熟悉,但我覺得很值得借今日的機會重申幾點他提及的重要事項。第一,習主席提及「十四五」規劃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他提出的第二點希望,就是我們要「不斷增強發展動能」,並要求我們主動對接「十四五」規劃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有關的前提更重要,就是在他的講話中清楚指出「一國兩制」沒有任何理由改變,必須長期堅持。這是很清晰的信息:「一國兩制」是一個長期堅持的國策。

  在回歸二十五年來,我們的普通法及其他原有法律除了得到保持外,亦有進一步發展。習主席也在講話中特別要求必須保持包括普通法制度在內的香港獨特優勢。這對我而言是一個很大信心的表示。我們亦有責任就着香港普通法制度需要不斷的建設及優化,我相信我們具備德才兼備的法律及爭議解決人才去完成這個任務。

  在習主席講話的前提下,我希望就今日相關議題有四方面表達個人意見及匯報最新情況,希望拋磚引玉,稍後我也熱切期待今日出席的嘉賓分享他們的真知灼見。

(一)內地與香港仲裁上的合作

  第一方面我想簡單講講內地與香港仲裁上的合作,當中很多可談,但我想集中說兩點:第一,根據二○一九年簽訂的《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保全安排》),香港成為了第一個內地以外的司法管轄區作為仲裁地時當事人可以向內地法院申請保全。其實剛才也有提及過這個問題。《保全安排》實施後深受各界歡迎,並獲廣泛應用。我可以再提供數字:截至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短短兩年多間,香港仲裁機構在《保全安排》下已向內地法院提交80宗保全措施申請,當中獲批的申請所涉財產總值133億元人民幣。

  第二,我知道今日在座很多都是商界的朋友,如果大家參與仲裁,一定很關心仲裁費用的問題。我覺得值得一提的是第三方資助仲裁,這在國際上已經越見普及,香港亦於二○一七年實施《2017年仲裁及調解法例(第三者資助)(修訂)條例》,釐清第三者在香港資助仲裁不受助訟及包攬訴訟的普通法原則所禁止,而隨後律政司也發出《第三者資助仲裁實務守則》,以訂立通常預期出資第三者在進行與第三者資助仲裁相關的活動時須遵從的常規和標準。更近期亦值得一提的是,我們將繼續積極推動香港仲裁的創新及發展,特別是《2022年仲裁及法律執業者法例(與仲裁結果有關的收費架構)(修訂)條例草案》,名字很長,但其實很簡單,目的就是希望在仲裁過程中,可以將仲裁費用與結果掛勾,為當事人提供多一個收費選擇。該草案已獲得立法會通過,並已於本年六月三十日正式實施。律政司正就訂立相關附屬法例、規則進行草擬工作,並預計這些附屬法例將於本年底完成。我希望各位業界——無論是法律界還是商界——能夠全力支持「與仲裁結果有關的收費架構」並向包括客戶、律師等不同持份者做好宣講工作,吸引更多人選擇香港作為仲裁地。

(二)企業破產程序互認和協助

  第二點我想談的是企業破產程序互認和協助。二○二一年五月,特區政府與最高人民法院簽訂《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協助破產程序的會談紀要》,就兩地跨境清盤和債務重組事宜訂立新的合作機制。上海、廈門及深圳獲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為試點地區,以實施有關機制。

  在新機制下,香港的清盤人或臨時清盤人可以就香港的清盤及債務重組程序,向內地試點地區的有關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認可及協助,例如接管債務人財產、調查債務人財產狀況、代表債務人參加訴訟、仲裁等。而內地破產管理人另一方面可以繼續按照香港的普通法原則,就內地進行的破產清算、和解及重整程序,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認可及剛才提及過的協助。

  香港成為內地以外唯一的司法管轄區,與內地建立了相互認可和協助清盤程序的合作機制。律政司將繼續推動合作機制,首先希望能夠將之伸延至更多內地城市。第二,由於相關的普通法原則在近來的法院案例中帶來一些可能出現的不確定性,我們將積極研究有沒有需要為機制進行相關的本地立法工作,為合作機制奠定更清晰的法律基礎。

(三)大灣區調解及網上爭議解決發展

  第三點我想談的是大灣區調解及網上爭議解決發展。二○二一年十二月粵港澳三地法律部門聯席會議正式通過《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和《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專業操守最佳準則》,並已於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正式發布及施行,供三地調解機構參照及自願採納,希望增強大眾於大灣區使用調解的信心。第四次聯席會議將於本年底由香港主辦,我們希望今次會議能夠出台一套三地適用、可供三地調解機構參照及自願採納的調解規則,再下一步,可能需要探討建立大灣區調解員名冊。

  剛才董律師(孖士打律師行首席合夥人董光顯)亦提到法律科技的問題。法律科技在內地以至香港都不斷發展,為了保障民眾無障礙、更方便地尋求公義,切實感受到自己是生活在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發展法律科技必不可少。

  有見及此,律政司一直支持並推動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籌建網上爭議解決平台。一邦中心也成功於二○二二年五月獲得亞太經合組織(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正式列入其《網上爭議解決的合作框架》下首批網上爭議解決服務的提供者之一,充分反映其國際認受性。我相信一邦的平台能夠為大灣區的潛在個人及企業用家帶來一個更方便、更低成本,亦是可以信賴、創新的網上爭議解決方案。展望未來,律政司將繼續致力推動網上爭議解決等法律科技的發展。

(四)擴大選擇香港法律作為管轄法律

  第四點我想談談擴大選擇香港法律作為管轄法律。律政司一直積極向內地爭取除了前海合作區外,在整個大灣區落實「港資港法」的建議,變通內地法律對「涉外因素」的規定,容許在大灣區訂立民商事合同的港資企業,即使在沒有一些傳統的「涉外因素」的情況下,仍然可以選用香港法律作為合同的適用法律。

  最近加拿大菲沙研究所公布的《世界經濟自由度2022年度報告》把香港評為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並在「國際貿易自由」及「監管」排列首位。自該報告開始發布以來,香港一直位列全球第一,足證香港具國際公認的自由開放及公平營商環境。

  香港匯聚了世界各地的法律及爭議解決的專才,亦有不少國際律所及法律相關國際組織選擇落戶香港。截至二○二二年五月底,香港共有12,000多名本地和具備其他司法管轄區執業資格的執業律師和大律師。我們有939家本地律師事務所,另有83家外地律師事務所在香港設有辦事處,當中包括逾半數全球百大律師事務所。亞洲—非洲法律協商組織的區域仲裁中心更選擇落戶香港,並於最近、即今年五月二十五日正式開幕,充分體現相關國際法律組織對香港法治的信心。

  香港作為國家唯一的普通法管轄區,我們的法治享譽全球,其中的重點是我們的司法人員因其獨立、公正及超卓的專業能力獲得舉世公認。我們將繼續落力推動香港的法院及仲裁裁決更容易得到不同地區,特別是在內地的認可及執行。早前我們已向立法會提交的《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草案》,我們估計該草案有望於本年底正式成為法律。

  我希望各位業界除了能夠主動鼓勵客戶選擇香港法律作為協議的準據法外,也鼓勵客戶遇到爭議時、或草擬合同時,能夠選擇香港作為解決爭議的地方。在這方面,律政司亦會多做一些推廣工作。

結語

  最後,我想回到習主席說我們要「不斷增強發展動能」的囑咐。我相信大家也會同意,香港業界應用好在「一國兩制」下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優勢,發揮連接祖國內地和世界各地的重要橋樑,不斷大膽探索,尋求新機遇。

  各位朋友,各位業界包括法律界、商界,均具備第一手資訊及認知。因此,律政司很希望積極聆聽業界的聲音及需要。我和我的同事將會繼續與各位業界通力合作,致力保持及提高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中心的領先地位。我也衷心希望將來有更多類似今日這樣的論壇或活動,讓大家可以集思廣益,為香港未來發展出謀獻策。我和我的同事定會認真聆聽、思考,希望能夠有效回應業界的期盼及需要。

  過兩日便是國慶大日子,香港背靠祖國、聯通世界,必定能夠在國家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中發揮更大作用,並為本地業界帶來更多、更大、更深的發展空間,我在此鼓勵大家一同努力。謝謝各位!

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九月二十九日)在大灣區規劃建設論壇「香港發揮大灣區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角色」致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