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與成都市律師協會聯合培訓 – 「國際仲裁實務培訓」致辭(只有中文)(附圖)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十二月一日)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與成都市律師協會聯合培訓 – 「國際仲裁實務培訓」的致辭全文:

尊敬的王廳長(四川省司法廳廳長王強)、袁書記(成都市司法局黨組書記袁宗勇)、陳書記(成都市政法委書記陳麟)、王副市長(成都市副市長王平江)、楊副局長(成都市司法局副局長楊宏偉)、Mariel(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秘書長)、李主任(香港特別行政區駐成都經濟辦主任李蘊妍)、各位領導、各位嘉賓:

  早上好!我很高興獲邀為今天的開幕典禮致辭。首先,我代表香港律政司感謝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與成都市律師協會策劃這次聯合培訓。一連四天的課程內容十分豐富,全面覆蓋仲裁程序的實務細則,相信在座各位律師及仲裁員在完成培訓後,將對國際仲裁以及香港仲裁有更深入的了解。

香港優勢

  今年是香港回歸祖國二十五周年,有賴中央的支持,香港持續發揮「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優勢。國家的《十四五規劃綱要》確立香港「八大中心」的定位,其中之一正正是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反映了國家重視香港的固有優勢。習主席今年在慶祝香港回歸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也提出香港要鞏固獨特地位,增強發展動能,對接國家戰略。

  香港獨特的優勢可以從「一國兩制」說起。在「一國」下,香港奉行普通法制度,是中國境內唯一的普通法適用地區,更是唯一實施中英雙語法制的地方。香港的法律與國際商事規則接軌,為商業社會熟悉,能為跨境交易提供妥善的法律保障。

  在仲裁法律方面,香港的仲裁框架與時並進,緊貼着國際發展。現行的《仲裁條例》,參考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所訂立,是一套國際通行的仲裁制度。我們不斷完善香港的仲裁環境,近年不時修訂條例來推動創新。比如說,我們明確了知識產權爭議可透過仲裁解決,也能夠在香港執行相關裁決。另外,為了提高仲裁費用的彈性,香港早年實施了第三者資助仲裁。今年六月起,也容許了律師可以在仲裁中收取的費用與結果掛勾,有助當事人籌集資金和管理風險。種種落實的新措施,都是從仲裁用家角度出發,務求做到利民便民。

  除了擁有穩固的法治基礎,香港的司法機構十分支持仲裁,尊重當事人的自主權,也只會在有限情況下撤銷裁決,來確保仲裁程序的合法性。這一點於香港的法庭判決中也有充分記錄。這次聯合培訓的其中一個課題正正是兩地在執行及撤銷裁決的異同,期望屆時大家會對香港的仲裁司法制度更為了解,更有信心。

  在軟實力方面,深厚的仲裁文化是香港仲裁發展的重要基石。香港匯聚了法律及爭議解決人才,也雲集了國際頂級的仲裁機構。主辦單位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是行業的佼佼者,創立在香港,是亞洲歷史最悠久的仲裁機構之一。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一直積極服務中外用家,近年管理的仲裁案件的當事人來自四十多個國家或地區,當中每年更有超過一百宗的當事人來自內地。根據英國倫敦瑪麗皇后大學的《2021年國際仲裁調查》,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是全球第三最受歡迎仲裁機構,而香港獲評為全球第三位最受歡迎仲裁地點。

香港爭議解決最新發展

  在「一國兩制」下,香港與內地一共簽署了九項民商事司法協助安排,促進法規的融合和程序性的協助,有助解決法律衝突。近年簽訂的幾份文書更為兩地司法建設帶來重大意義。我想藉着今天的機會跟大家分享一下。

  與今次培訓主題相關,而且不得不提的是,兩地在2019年簽訂的《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安排》(《保全安排》)。這是一個開創性的安排,容許以香港作為仲裁地、由指定仲裁機構管理的仲裁程序的當事人可向內地法院申請保全措施,包括財產、證據及行為保全。目前,在《保全安排》下獲香港認可的合資格仲裁機構有六間,包括聯合培訓的合辦機構—香港國際仲裁中心。香港是首個及現時唯一一個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享受這項便利,大大提升香港作為仲裁地的吸引力。至於內地進行的仲裁,香港仲裁法規向來容許內地當事人在香港法院申請臨時措施。

  為了讓仲裁裁決容易得以跨境執行,兩地不斷優化執行安排,並在2020年簽署補充安排。其中一個重大突破是免除了以往的限制,允許當事人同時向內地和香港的法院申請執行仲裁裁決,更有效、及時、全面地保障當事人的權益。

  最近,在執行兩地民商事判決方面也取得突破性成果。香港立法落實了與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年簽訂的《相互執行民商事判決安排》,讓當事人可以在香港或內地申請互相執行各類型的民商事判決,減少當事人就該等判決向兩地法院重覆提出訴訟的需要。我相信跨境執行的情況會變得更明確,有利於兩地貿易和投資。

  香港也積極提倡調解服務,為當事人提供多元化的爭議解決選擇。剛剛上月初,公布了一項令人鼓舞的消息,就是國際調解院的籌備辦公室將會在香港成立。這是一個政府間國際組織,由中國與多個國家共同發起建立,將會為國際爭議提供靈活、經濟、便捷的調解服務。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設在香港,體現了中央對香港專業發展的支持,以及國際社會對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信心。

與內地合作展望

  以「一國」為本,善用「兩制」之便,香港會繼續發揮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方面的優勢,拓展兩地合作,對接「十四五」規劃、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國家發展策略。繼成功舉辦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香港律政司積極在大灣區探索更多法律服務的開放措施,同時聚焦研究及推動大灣區內的法律實務接軌,好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在此,再次感謝主辦單位舉行這次聯合培訓,向成都的律師們推廣國際仲裁和香港仲裁。我期待兩地業界未來多多合作,深化實務交流,一起為兩地法律和爭議解決的協同發展努力。

  最後,預祝今次聯合培訓圓滿成功,謝謝大家!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十二月一日)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與成都市律師協會聯合培訓 – 「國際仲裁實務培訓」致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