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律政司司長、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在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記者會開場發言(只有中文)(附圖/短片)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五月二日)下午就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舉行記者會,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亦有出席。以下是陳國基、林定國資深大律師、曾國衞和麥美娟的開場發言:

行政長官:我們會就各項細節向大家介紹,首先請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就區議會的定位和職能等細節作出介紹。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多謝行政長官,重塑區議會的具體措施有幾項,我會先介紹頭三點,即區議會優化後的諮詢及服務職能、區議會的組成、以及由民政事務專員出任區議會主席的安排。

  區議會職能優化方面,區議會一定要重回《基本法》第九十七條規定的非政權性區域諮詢組織定位,以維護國家安全為首位,並充分體現行政主導的原則;同時亦須提升其有效暢通民意的功能,優化其諮詢及服務職能。

  我們列舉了九項諮詢職能,強調區議員應定期與市民接觸,多方面收集市民意見,尤其要做好提供地區服務,包括諮詢或轉介個案等。亦要在政府統籌下,與其他組織、地區諮詢組織、服務組織配合,令對區內市民的服務達到最佳效果。

  總括來說,改革後的區議會擔當配合政府的角色,協助政府掌握地區脈搏,這是非常重要,幫我們為社區把脈,令政府能更有效地策劃地區服務;同時亦協助凝聚民心;以及為區內居民提供不同的諮詢和轉介服務。

  在重塑後,區議會的角色會更為清晰和全面,以確保地區治理的工作更到位。

  重塑後的區議會,區議會主席由當區民政事務專員擔任,正如剛才行政長官所說,這能更好發揮領導及協調作用。主席獲賦權(1)制訂會議常規、(2)委任委員會、(3)委任區議員擔任委員會的主席及(4)委任非區議員的人士成為委員會的增選委員等。

  這個安排體現行政主導,更重要是確保區議會工作能夠配合政府施政。在地區內,區議會、三個地區委員會(分區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及地區防火委員會)、「關愛隊」(「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及地區管理委員會統一由政府領導,令政府在統籌地區工作上更有效,提升地區治理水平,最終協助市民在社區裏好好生活。

  重塑區議會的組成方案方面,議席由委任、地區委員會界別、區議會地方選區和當然議員組成。區議會的議席數目如行政長官所說,與現時相若,將會有470席。委任、地區委員會界別、區議會地方選區的議員數目比例大約是4:4:2,另加27個新界區議會當然議員。

  有多種產生方式的區議員,讓愛國愛港而且有志服務地區的人士可透過多種渠道參與區議會的工作。最重要的是,從不同渠道收集意見可使政府更立體考慮問題,有助制定更合適的政策。居民在尋求區議員協助不需局限於地方選區的區議員,亦可以向不分選區的委任及地區委員會界別的議員求助,有更多人可以幫到市民。

行政長官:請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介紹區議會的產生方法和其他相關內容。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謝謝行政長官。大家好,接下來我會簡介區議會經重塑後的產生辦法,以及與區議會選舉相關的安排。

  今次重塑區議會的組成和產生辦法的設計和設定主要有幾個目標:首先,我們要令區議會去政治化,重回《基本法》的初心定位。此外,我們要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的原則,確保區議會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同時,我們亦會透過不同途徑和方式產生議席,從而廣納不同界別、不同專業有志服務社區而又愛國愛港的人士共同參與區議會的工作,提升特區的地區治理效能。

  剛才行政長官和麥局長都提到,新一屆區議會的議席總數是470席,與現時的479席相若,令區議會可以繼續有效履行各項職能。新的區議會組成共有四種方式,分別為委任、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區議會地方選區選舉,以及當然議席。委任、地區委員會界別和區議會地方選區的議員數目大約為4:4:2的比例,再加上27名由鄉事委員會主席擔任的當然議員,共470席。區議會將包含具不同專長及地區經驗的議員,能兼顧社會各階層的利益和考量。區議會亦可從不同渠道收集意見,使政府全面考慮地區事務,有助制訂合適的社區政策,有利提升地區管治效能,實現良政善治。

  在委任方面,179個議席將會由行政長官親自委任。行政長官會根據用人唯才的原則,按照區情及地區行政發展需要,委任具才幹的愛國愛港人士擔任區議員。委任議席亦可吸納一些有志服務社區並有不同專業技能和經驗的人士參與,加強區議會的履職效能。

  在地區委員會界別方面,176個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席,將由18個地方行政區當區的「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地區防火委員會」和「分區委員會」,統稱「三會」的委員,以「全票制」選出各區的區議員。「三會」的委員均為愛國愛港人士,長期扎根地區,熟悉區情,可按整個地方行政區的需要選出合適的區議員,而候選人在爭取支持時,亦需要展現能夠照顧香港整體利益和圑結地區各界的能力。

  引入委任和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員,可有助矯正現行制度下區議員容易以政治及民粹掛帥的問題,以不同途徑廣納賢能,突破小選區利益局限性的思維,促進區議會以大局思維進行理性討論,有助確保區議會回歸民生主導的非政權性區域諮詢組織的定位。

  在地方選區直選方面,將會有88個議席。政府建議將全港分為44個區議會地方選區,採用「雙議席單票制」,由當區地方選區選民選出。過往一直有意見認為區議會選區過小,議員以鄰為壑,缺乏大局意識。重劃後的區議會選區將合併成44個較大選區,候選人將需要爭取更大範圍的居民支持,可令議員更具大局思維,更宏觀地處理地區事務。

  在選舉方法方面,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的候選人需獲得當區「三會」每會各三名委員的提名,但本身無須為「三會」委員。當區「三會」委員將按「全票制」投選地區委員會界別的議員。

  至於區議會地方選區選舉,候選人同樣需得到當區「三會」每會各三名委員的提名,另外,亦需獲得最少50名參選選區的選民提名。當區選民將按「雙議席單票制」選出地方選區議員。

  必須強調的是,加入「三會」委員的提名要求,可確保候選人是有志於扎根地區,有能力服務地區的人士。「三會」委員是社區內的重要持份者,而且心繫社區,又熟知區情,由他們負責提名候選人,可強化候選人的代表性,確保他們真正了解地區事務,並增強「三會」與區議會的聯繫,有利各方緊密合作。

  在資格審查方面,區議會的主要職能為協助政府收集民意,落實政策措施,回應民眾訴求,是特區政治體制和治理架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必須要確保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

  為此,特區政府將設立由政務司司長擔任主席的「區議會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會會由兩至四名官守成員和一至三名非官守成員所組成。

  所有區議員,無論以何種方式產生,都必須經過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確認,方可進行參選、獲委任或成為當然委員。委員會會裁定有關人士是否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在有需要時,委員會可徵詢特區國安委(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意見,而有關「擁護、效忠」的具體要求已在香港法例第一章《釋義及通則條例》訂明相關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以供客觀的審別。

  至於選區劃界方面,由於今次區議會改革的時間緊迫,政府會按照上次完善選舉制度的安排,暫停由選管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就第七屆區議會選區進行的劃界的工作,改由政府當局直接負責。今次屬一次性安排,往後的劃界工作將仍然會交由選管會負責。

  由於18個地方行政區將維持不變,而按照現時檢討的建議,地方選區的議席數目是88個,在採用「雙議席單票制」下,將有44個地方選區。政府會將現時的452個區議會選區重新組合,適當地將相連的選區合併成為44個較大的地方選區,以保留社區的完整性。

  政府現時所提出的劃界建議,已考慮各個相關因素,包括人口、社區獨特性、地方聯繫,以及有關地方行政的特徵等。

  上述劃界方案將會列入今次改革所涉及的修訂條例草案裏,供立法會審議。

  我的介紹先到這裏。

行政長官:再請麥局長向大家講述區議員的薪金和津貼,以及履職監察制度。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在重塑後的區議會,為支持區議員可以履行各項地區工作,現時為區議員提供的酬金、各項津貼、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等,將維持在現時相若水平。

  另外,整個地區治理工作的目標,就是要令市民能夠得益,所以我們希望區議會能夠好好掌握地區脈搏,亦可以加強統籌協調地區事務。如何令到市民直接得益呢?當然就是要有一個履職盡責的區議會。這不單是讓市民在選舉時行使投票權,更重要是在區議員任期內,每一個區議員都是履職盡責服務市民,以及收集和反映他們的意見。

  所以引入區議員履職監察機制,會對一些行為表現不符合公眾期望的區議員啓動調查,加強對區議員工作的問責性和工作的透明度。這個機制會由民青局(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在接收到當區區議會主席,或當區區議會動議後,啓動「監察委員會」制度,透過「監察委員會」進行調查,按調查建議對有關區議員作出處理。

  若涉事區議員認為處理不公,他可以向政務司司長提出上訴。民青局局長將制訂公開的行政指引,說明區議員應有的表現,以及列出負面行為清單,具體說明哪些行為或構成展開調查的理由。

  整個履職監察制度正如我剛才所說,我們希望有一個切實履職盡責的區議會,令市民不單在選舉時可行使投票權,更可以在區議員任期內,確保每一名區議員盡責地反映市民的意見,協助政府掌握社區的脈搏,更好地做好地區服務,令每一個市民都能受惠。

行政長官:請律政司司長介紹在法律修訂方面的工作。

律政司司長:謝謝行政長官。特區政府正積極進行《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草案》的草擬工作,今次修例共涉及六條主體法例及14條附屬法例。其中最主要是會修訂《區議會條例》及其附屬法例,主要涉及六方面的範疇:(一)修訂區議會的職能、(二)修訂區議會的組成方法、(三)加入有關委任及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員的條文、(四)修訂區議會地方選區議員產生辦法的相關條文、(五)設立區議會資格審查委員會,以及(六)加入監察區議員履職情況及進行相關調查及處理的條文等。我們亦會在《條例草案》中同時修訂或廢除其他條例及相關的附屬法例,以配合落實與產生辦法及資格審查相關的選舉安排。以上是我就立法工作的一些簡介。

行政長官:請政務司司長講述政府將成立的地區治理架構和相關事宜。

政務司司長:謝謝行政長官。為了回應市民需要,政府需要加強地區治理工作領導和統籌力度,我們會強化高層領導和工作架構。我們將會設立由我,即政務司司長主持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領導地區治理整體策略、政策和措施。同時,我們會把由政務司副司長主持的「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重新定位,將其改名為「地區治理專組」,以負責統籌和指揮各政策局和部門的地區工作。我現在為大家逐一介紹一下。

  首先是由我主持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是新成立的架構,統領各相關政策局和部門的地區治理工作,職權大致可以分為三方面:第一,制訂策略的方針、具體政策措施以及工作優次;第二,理順在區內實施的政策和措施;第三,審視工作成效,就政策措施的推行情況和資源調配等提供指導性的意見。我們預計在年中,領導委員會便會成立並舉行第一次會議。領導委員會的常設部門代表將主要是民生部門,與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視乎需要,我們或會增補其他政策局或部門。詳情我們稍後會公布。

  在高層領導和監督下,領導委員會會確保地區治理架構下,各個板塊所制訂的政策措施能相互協調和配合,從而達致預期的效果,及時回應市民的訴求。

  至於由政務司副司長主持的「地區治理專組」,會取代現時的「地方行政督導委員會」和「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現時的「地方行政督導委員會」是由民青局(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擔任主席,以及各相關部門高層代表組成,這個委員會提供一個平台作跨部門討論和協商,共同致力處理街道管理等地區問題。而現時的「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則由政務司副司長領導,以及各相關政策局和部門高層代表組成,這個工作組就「老、大、難」的地區環境衞生和市容問題作出督導和統籌。

  在新的地區治理架構下,我們將通過整合現有的督導委員會和統籌工作組,成立「地區治理專組」,以全局觀和更宏觀的角度考慮各種地區問題。這個由政務司副司長主持的專組,將根據由我主持的領導委員會所定下的策略方針,指揮和統籌相關政策局和部門的地區工作。專組能有效協調和理順不同部門落實地區工作,解決一些需要跨部門或跨區處理,又或需要部門作彈性安排或酌情處理的地區問題。我們預計在今年年中,專組就會成立並舉行第一次會議。專組的常設部門代表將主要是民生部門,與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視乎需要,這個組亦會增補其他政策局或部門。詳情我們稍後會公布。

  大家在這張幻燈片可以一目了然,看到我們強化後的地區治理架構,最頂層是由我主持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到下一層即由政務司副司長主持的「地區治理專組」,以至再下一層的民政事務專員,以至「三會」、區議會等不同單位之間的關係。

  總括來說,這次完善地區治理工作,具體來說有五大方面的好處。

  第一,優化區議會職能和區議會主席。改革後的區議會會令政府能更有效地策劃和推展地區服務,亦因區議會不再有管理或撥款審批職能,這些職能回歸政府,符合行政主導,並可有效防止部分區議員濫用有關權力,阻礙政府施政。而由當區民政事務專員擔任區議會主席,可確保地區事務進行諮詢的主導權在政府手中,亦可更好地統籌區議會、「三會」及「關愛隊」,令他們互相配合,產生協同效應,目的是更有效服務市民。

  第二,完善區議會組成及產生方法,讓愛國愛港而且有志服務地區的人士,有多渠道參與區議會工作。更多有專業知識、各方經驗及有能人士可進入區議會,為市民服務。他們可以從不同渠道收集意見,可使政府更立體地考慮問題,有助制訂更合適的政策。居民求助時,有更多具能力和不同經驗的區議員可幫助他們。引入委任和地區委員會界別的議員,可有效矯正現行制度下,區議會以政治及民粹議題掛帥的問題。我們要指出,區議會組成不是越多選舉越好,而是要有合適的方法,讓合適的人加入區議會,服務市民。是次建議由委任、地區委員會界別和地方選區產生的議員比例為4:4:2,正正是要平衡區議會地方選區和整個地方行政區的利益,讓區議員不受小選區利益的局限,反而更宏觀地反映地區意見。

  而地方選區擴大,有利於整體思維,鼓勵大局觀,更宏觀地處理地區問題。此外,地區委員會界別及區議會地方選區選舉需要「三會」提名,以及地方選區選舉採用「雙議席單票制」,可增加政治局面的穩定性,並且更能有效反映大部分市民的意見。

  第三,引入資格審查機制,可確保「愛國者治港」。所有加入區議會的人,必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區議會不會再成為鼓吹「港獨」平台並危害國家安全,回復以民為重。

  第四,履職監察機制,可回應市民的訴求。市民不單在選舉時可行使投票權,更可在區議員任期內,持續監察議員的表現,確保每一名區議員盡責履職,符合市民期望,這樣將會令所有區議員同心合力,更主動地盡心盡力服務市民。

  最後,第五,強化地區治理架構。新設立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能確保地區治理架構下,各板塊的政策措施相互協調和配合,並以全局觀和更宏觀角度考慮各地區問題,能更有效和及時回應市民訴求。「地區治理專組」可有效促進政府部門之間就地區工作的協調和合作,快速制訂並指揮合適應對措施。

  總括來說,整個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目的就是要更好地服務香港市民,讓整體社會受益。



2023年5月2日(星期二)



行政長官李家超(中)今日(五月二日)在添馬政府總部就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舉行記者會。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左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右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左一)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右一)亦有出席。


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記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