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副司長在「灣區聚英才 法治創未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交流會致辭(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博士於七月二十四日在「灣區聚英才 法治創未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交流會的致辭:

劉祖輝局長(佛山市司法局局長)、楊揚局長(江門市司法局局長)、馮朗副局長(珠海市司法局副局長)、劉長春董事長(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李雄風秘書長(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秘書長)、各位律師協會(律協)的領導、各位嘉賓、各位法律界同仁:

  大家下午好。非常高興今日出席由佛山、珠海、中山、江門四市的律協共同舉辦的「灣區聚英才 法治創未來」交流活動。

  粵港澳大灣區具有「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優勢,是我國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在國家發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此外,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也提出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加強法治保障,加快建設國際一流灣區,支持港澳發揮專業服務優勢協助內地企業「走出去」。在此時代背景下,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是我們三地的重要歷史使命。而實踐這個使命,其中關鍵就是要加強大灣區法律服務業的互聯互通。

  香港律師和大律師熟悉內地與國外的商業文化,擁有處理涉外法律事務的豐富經驗。根據《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下的開放措施,現時香港律師和大律師可以透過受聘於內地律所(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取得大灣區律師執業資格等方式,在包括佛山、珠海、中山、江門等內地九市提供法律服務。香港律所也可以透過設立代表處或與內地律所合夥聯營等方式,在內地開展業務。

  律政司一直致力推進和完善政策措施,推動內地與香港法律制度緊密銜接,為香港法律業界在內地提供法律服務創造有利條件。自大灣區律師試點工作實施以來,目前已有超過650名香港和澳門法律執業者取得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證,具備雙重執業資格。大灣區律師試點期將於今年十月屆滿,律政司正與內地相關部委積極聯繫,爭取大灣區律師制度恆常化,持續貢獻大灣區法治建設。

  此外,香港的法律專業團體亦與大灣區九市的律協建立了緊密的合作關係。我了解到,香港律師會已經與佛山、珠海、中山、江門四市的律協簽署合作協議,而香港大律師公會於去年十二月加入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協會聯席會議機制。我相信這些舉措有助促進兩地法律業界攜手同行,共同助力大灣區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今日的活動為五地法律界搭建了一個很好的專業對話平台,讓香港法律界同仁認識四市的法治環境、政策優勢、市場需求和執業發展機遇,更能推動五地律所合作,建立長期協作機制,助力大灣區法律服務業融合發展。我祝願今日的活動取得圓滿成功,各位法律界同仁共同開拓新機遇。謝謝。

2026年7月24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