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權範圍

調解督導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如下:

就香港提倡和發展調解及其調解服務,提供意見和協助,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

第八屆成員名單
(至2023年12月31日)

主席 (當然成員)

林定國資深大律師, SBS, JP, 律政司司長

副主席 (當然成員)

張國鈞先生, SBS, JP, 律政司副司長

當然成員

張錦慧女士, JP, 民事法律專員

鄧頴茹女士, 署理高級助理民事法律專員(替代爭議解決)

秘書 (當然成員)

戴思勁先生, 法治建設辦公室首席政府律師1

成員 (依英文字母次序)

陳家成先生

林文瀚法官,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劉頴賢女士

劉洋先生, MH

岑顯恆女士

冼泇妤女士

岑君毅先生, JP

楊洪鈞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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