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內地法律工作人員提供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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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律政司自1999年起舉辦訓練計劃,希望藉此加深內地官員對普通法系及特區法律制度的認識。參與訓練計劃的官員來自中央各部委,亦有部分官員來自不同省、市的單位。
  2. 根據訓練計劃,律政司每年會贊助最多20名內地官員來港修讀大學開辦的普通法碩士課程。
  3. 自2005年起,律政司每年會贊助內地官員參與訓練計劃,修讀由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開辦的普通法碩士課程。
  4. 自2008年起,律政司亦每年安排內地官員來港修讀由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開辦的普通法法學碩士課程。由2018年起,律政司也會安排內地官員修讀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開辦的普通法法學碩士課程。
  5. 課程結束後,學員亦會被安排往有關政府部門或律師事務所短期實習。
  6. 內地官員必須符合有關大學所訂的普通法碩士課程或普通法法學碩士課程的入學資格,才可參與訓練計劃。
  7. 訓練計劃對實踐“一國兩制”有長遠裨益,受到內地相關機構及官員的歡迎。
  8. 截至2023年11月,已有336名內地官員曾參加訓練計劃。
  1. 於2021年7月,律政司與司法部簽署《關於法治人才交流培訓合作框架安排》,律政司會協助司法部每年所選拔的10名司法行政系統人員來港參加為期一學年的普通法碩士學習項目,當中包括修讀本地大學開辦的普通法碩士課程。
  2. 計劃於2022年開展。截至2023年11月,共有16名司法部的司法行政系統人員參加計劃。
  1. 按律政司與內地有關司法部門簽訂的《合作協議》,雙方同意為對方的政府法律人員提供培訓,以加深兩地人員對彼此法律制度的認識。
  2. 由2005年起,律政司定期安排每批約六至十二位來自內地司法廳/局的官員來港參與為期約兩周的培訓。期間,律政司會向有關官員介紹本司的工作,並安排他們訪問不同的政府部門,包括法律援助署、懲教署、廉政公署及公營機構,如立法會和法律專業團體,以加深對該等部門/機構的工作的認識。截至2022年10月,共有98名內地官員曾參加此培訓。
  3. 在相互的安排下,律政司的律師亦會到內地各司法廳/局參加短期實習,以加深對內地法制的認識。截至2022年10月,律政司共有48名律師曾參加有關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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