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工作小组报告
调解工作小组主席律政司司长在2010年2月8日的记者会 上发言并发表以下文件:
工作小组提出48项建议,并邀请市民就报告所载的结果和建议提出意见。公众咨询期已经结束,律政司现正研究所收到的意见。
报告的内容包括:
律政司司长的前言
1. 香港的调解服务简介
- 行政长官二零零七至零八年施政报告
-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及调解
2. 调解工作小组
3. 调解
- 认识调解及其术语
- 调解的一般定义
- 不同模式的调解
- 调解程序的各种变化
- 区分“mediation”(调解/调停)及“conciliation”(调解/和解)
- “mediation”与“conciliation”的中文词汇
- 调解/调停(mediation)与调解/和解(conciliation)的私营和公营范畴
- 其他词汇
- 调解的优点
4. 调解发展现况概要
- 引言
- 建筑争议调解
- 家事调解
- 商业调解
- 社区调解
- 建筑物管理调解
- 亲子调解
- 校本朋辈调解
- 受害者与犯罪者和解会议
5. 公众教育及宣传
- 加强有关调解的公众教育
- 参与调解推广工作的各方
- 主要公司/团体和“调解为先”承诺书
- 推广调解服务的适当步伐
- 适合调解的争议类别
- 公营和私营机构对社区调解的支持
- 校园调解的推广工作
- 「生命旅程」调解教育
- 法律专业的调解训练
- 法律学院的调解训练
- 宣传短片及声带
6. 评审资格及培训事宜
- 一般做法
- 一个统筹评审的组织?
- 划一的评审制度
- 调解员通用行为守则
- 执行《香港调解守则》的方案
- 调解手册
- 职权范围下的特定事项
- 本地及海外认可的调解员
- 调解员的质素及持续专业发展水准
- 司法机构与法律及调解专业合作以确保调解员的质素
- 进行立法以处理调解员资格评审的事宜
- 让新任调解员汲取实际经验
7. 规管架构
- 是否须就调解进行立法
- 反对就调解进行立法的论据
- 国际情况
- 就调解进行立法的理由
- 建议
- 另立法例还是修订现行法例
- 拟议调解法例涵盖的范畴
- 主要词汇的定义
- 目标及原则
- 调解协议及其执行
- 调解程序
- 保密和特权
- 调解员豁免权
- 时效期限
- 执行通过调解达致的和解协议
- 调解规则范本
- 道歉
- 对政府的适用范围
- 应否有强制调解
- 由司法机构提供调解服务
- 和解协议的跨境执行
- 就调解提供法律援助
8. 建议摘要
9. 附件
附件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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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例中提述Mediation(调解/调停)与Conciliation(调解/和解)的条文一览表 |
附件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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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提供调解服务的机构 |
附件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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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雷曼兄弟相关投资产品争议调解及仲裁计划的报告 |
附件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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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某些调解员资格评审机构所规定的认可要求 |
附件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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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些调解员培训课程的概览 |
附件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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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培训及资格评审规定 |
附件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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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调解守则 |
附件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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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规管方式执行《香港调解守则》的一些方案 |
附件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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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某些调解员资格评审机构的持续专业进修规定 |
附件 10 |
- |
其他司法管辖区一些调解员资格评审机构的持续专业进修规定 |
附件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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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司法管辖区的调解规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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