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

调解工作小组报告

调解工作小组主席律政司司长在2010年2月8日的记者会pdf 格式档案上发言并发表以下文件:


工作小组提出48项建议,并邀请市民就报告所载的结果和建议提出意见。公众咨询期已经结束,律政司现正研究所收到的意见。

报告的内容包括:

律政司司长的前言

1. 香港的调解服务简介

  • 行政长官二零零七至零八年施政报告
  •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及调解

2. 调解工作小组

3. 调解

  • 认识调解及其术语
    • 调解的一般定义
    • 不同模式的调解
    • 调解程序的各种变化
    • 区分“mediation”(调解/调停)及“conciliation”(调解/和解)
    • “mediation”与“conciliation”的中文词汇
    • 调解/调停(mediation)与调解/和解(conciliation)的私营和公营范畴
    • 其他词汇
  • 调解的优点

4. 调解发展现况概要

  • 引言
  • 建筑争议调解
  • 家事调解
  • 商业调解
  • 社区调解
  • 建筑物管理调解
  • 亲子调解
  • 校本朋辈调解
  • 受害者与犯罪者和解会议

5. 公众教育及宣传

  • 加强有关调解的公众教育
  • 参与调解推广工作的各方
  • 主要公司/团体和“调解为先”承诺书
  • 推广调解服务的适当步伐
  • 适合调解的争议类别
  • 公营和私营机构对社区调解的支持
  • 校园调解的推广工作
  • 「生命旅程」调解教育
  • 法律专业的调解训练
  • 法律学院的调解训练
  • 宣传短片及声带

6. 评审资格及培训事宜

  • 一般做法
  • 一个统筹评审的组织?
  • 划一的评审制度
  • 调解员通用行为守则
  • 执行《香港调解守则》的方案
  • 调解手册
  • 职权范围下的特定事项
    • 本地及海外认可的调解员
    • 调解员的质素及持续专业发展水准
    • 司法机构与法律及调解专业合作以确保调解员的质素
    • 进行立法以处理调解员资格评审的事宜
    • 让新任调解员汲取实际经验

7. 规管架构

  • 是否须就调解进行立法
    • 反对就调解进行立法的论据
    • 国际情况
    • 就调解进行立法的理由
    • 建议
    • 另立法例还是修订现行法例
  • 拟议调解法例涵盖的范畴
    • 主要词汇的定义
    • 目标及原则
    • 调解协议及其执行
    • 调解程序
    • 保密和特权
    • 调解员豁免权
    • 时效期限
    • 执行通过调解达致的和解协议
    • 调解规则范本
    • 道歉
    • 对政府的适用范围
  • 应否有强制调解
  • 由司法机构提供调解服务
  • 和解协议的跨境执行
  • 就调解提供法律援助

8. 建议摘要

9. 附件

附件 1

-

香港法例中提述Mediation(调解/调停)与Conciliation(调解/和解)的条文一览表

附件 2

-

在香港提供调解服务的机构

附件 3

-

关于雷曼兄弟相关投资产品争议调解及仲裁计划的报告

附件 4

-

香港某些调解员资格评审机构所规定的认可要求

附件 5

-

香港一些调解员培训课程的概览

附件 6

-

一些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培训及资格评审规定

附件 7

-

香港调解守则

附件 8

-

以规管方式执行《香港调解守则》的一些方案

附件 9

-

香港某些调解员资格评审机构的持续专业进修规定

附件 10

-

其他司法管辖区一些调解员资格评审机构的持续专业进修规定

附件 11

-

不同司法管辖区的调解规例

页首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