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2015
律政司司長

我很高興向各位發表律政司第九份定期報告,匯報本司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年間的工作概況。2012年7月1日,我接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司長。同年上半年,律政司仍是由前任司長黃仁龍資深大律師領導。黃先生秉持專業精神,克盡厥職,足為律政司全體人員楷模。

隨着法律界的情況和律政司工作環境不斷變遷,在本報告所涵蓋的三年間,既有新挑戰,也有新機遇。面對日趨廣泛和複雜的工作,全賴同事攜手並肩,竭盡所能,殊堪嘉許。

憑藉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基建,香港特區政府會繼續堅定推行政策,以鞏固和提升香港特區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這也是律政司的首要工作之一。為此,我們在2012至2014年於香港特區或外地舉行的論壇、研討會及其他同類活動中,經常致力推廣香港特區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包括仲裁和調解)中心。

2012年9月,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在香港特區設立香港仲裁中心,是該委員會首個在內地以外設立的仲裁中心。香港特區政府在2013年1月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簽訂《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並在2013年7月制定《仲裁(修訂)條例》,落實該項安排,及在其他方面完善香港特區的仲裁制度。2014年11月,在內地佔先導地位的海事仲裁機構——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在香港設立仲裁中心,為其首個在內地以外設立的仲裁中心。此外,在2014年12月,我們成立仲裁推廣諮詢委員會,負責統籌有關推廣香港特區作為亞太區主要國際仲裁服務中心的策略規劃及其他工作。

誠如我曾在其他場合指出,在一個銳意維護法治的社會,法律改革所發揮的作用十分重要,香港特區也不例外。過去三年,律政司在法律改革方面擔當重要角色,包括落實獨立的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就不同課題作出的建議。這些課題包括集體訴訟、出任陪審員的準則、一罪兩審、刑事法律程序中的傳聞證據,及立約各方的相互關係。其中部分課題的內容相對簡單,例如立約各方的相互關係,有關賦權第三者根據協議進行訴訟的條例草案,已獲通過成為法例。另一方面,有些課題則較複雜且具爭議性;例如集體訴訟,我們須成立一個跨界別的工作小組,負責研究法改會的建議,並向香港特區政府建議如何推展相關工作。

在這三年間,法院曾在某些刑事和民事案件中作出重要裁決,律政司的律師也在這些案件中擔當重要角色。2013年7月,終審法院頒發命令,宣告如某人的性別經適當的醫療當局證明,已在接受變性手術後由男性變成女性,則《婚姻條例》及《婚姻訴訟條例》的相關條文中〝女〞字的涵義,必須詮釋為包括該變性人。我正領導一個由相關決策局代表和法律專家組成的跨部門工作小組,研究應否修改法例,從而處理變性人面對的問題,並向政府提出適當建議。

在刑事法方面,終審法院在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Kulemesin Yuriy及另一人(終院刑事上訴2012年第6及7號)案中確立首要案例,就嚴格或絕對法律責任罪行的詮釋訂下適用原則。該案件的詳情載於本報告〝重要案件〞一章。此外,刑事檢控科舉辦的檢控週2012、2013及2014,十分成功,誠然可賀。這項活動旨在走近大眾,向他們推廣刑事檢控科的工作,並加深市民對香港特區法治的認識。刑事檢控科在2013年9月發表新的《檢控守則》,取代於2009年發布的《檢控政策及常規》。這套為檢控人員制定的指引,顧及檢控工作的國際趨勢及刑事法學的最新發展,市民可在律政司網頁閱覽。

鑑於香港特區與世界各地保持聯繫的重要性,律政司的工作一直並非局限於本地事務。事實上,為更有效推動香港特區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並從香港特區的整體利益着想,我經常強調香港特區須盡可能參與國際事務。律政司在這方面的工作,包括促成海牙國際私法會議(海牙會議)於2012年12月在香港特區開設亞太區域辦事處。設立該辦事處之舉,標誌着海牙會議對香港特區作為區域法律服務中心投下信心一票。

另一方面,律政司繼續處理多宗相互法律協助個案及相關事宜,包括移交逃犯請求。其中廣受矚目的,有涉及斯諾登先生的個案。律政司在2013年6月處理美國政府提出的臨時逮捕該人的請求。當時美方指稱斯諾登先生涉及在未獲授權下披露國防資料及機密通訊情報和竊取國家財物的罪行,並表示正通緝他以提出檢控。雖然這宗個案性質敏感並廣受傳媒關注,律政司嚴格按照香港特區法律處理該項請求。

2014年9月出現〝佔領行動〞,持續79天,其間香港特區某些主要道路被堵塞,而法治亦面對重大挑戰。律政司除了嚴格依循《檢控守則》,以公正持平的方式處理相關檢控工作外,還與其他政府部門和決策局緊密合作,透過不同途徑提高市民對法治精神的認識。

我在開始時向前任司長黃仁龍資深大律師致謝,除此以外,我也謹此向在這三年期間任職的前法律草擬專員文偉彥御用大律師和前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資深大律師致意,他們對律政司實在有莫大貢獻。尹效良和楊家雄資深大律師其後加入本司,分別掌管法律草擬科和刑事檢控科。此外,施道嘉擔任法改會秘書逾廿載,在2012年退休,我也希望在此向他致謝。在相關期間,我們有兩位同事取得資深大律師資格,他們是黃惠沖資深大律師和覃民輝資深大律師。無須贅言,這是大律師在其法律生涯中能夠取得的其中一項對專業成就的最崇高認可。我希望律政司日後有更多律師取得資深大律師資格,令律政司以至整個香港特區受惠。最後,謹此再次向在律政司服務的律師和其他人員致敬,全賴他們能力卓越,盡忠職守,確保本司有能力承擔重任。

袁國強資深大律師
律政司司長
袁國強資深大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