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为先」承诺书及「调解为先」承诺书星徽奖励计划

「调解为先」承诺书

2009年,律政司推出「调解为先」承诺书运动(“运动”),以推动香港以调解解决争议。这运动旨在鼓励公司和组织签署承诺书,即「调解为先」承诺书(“承诺书”),当中声明签署人决心以调解这灵活和有建设性的方法解决争议。争议各方使用调解,可透过公正无私的调解员协助,以友好和有建设性的方式解决冲突,缔造双方接纳的解决方案,并控制风险、费用和需投放的时间。

承诺人签妥承诺书后,即确认愿意先尝试以调解这方法解决争议,然后才尝试其他争议解决方法,包括在法庭进行诉讼。这是承诺人确认和体现其运用调解的承诺的凭据。

迄今已经有超过850间/位公司、组织/联会及个人签署承诺书。

「调解为先」承诺书徽号

在运动中,律政司会分发 「调解为先」承诺书徽号(“徽号”)予承诺人,供他们在其店铺、销售点及/或工作间展示。承诺人也可(在不对徽号作任何修改的前提下)在其信笺抬头及其他刊物中展示徽号。徽号用以识别承诺人,也代表该承诺人在考虑其他争议解决方式之前,务必会首选以调解解决争议,而且认同采用调解解决争议的好处。

「调解为先」承诺书徽号「调解为先」承诺书徽号

「调解为先」承诺书星徽奖励计划

在2017年6月13日,律政司正式推出「调解为先」承诺书星徽奖励计划(“奖励计划”)。在2019年「调解为先」承诺书活动上,律政司首次举办「调解为先」承诺书星徽奖励计划颁奖典礼。

星徽奖励

在奖励计划下,律政司会向能证明其符合下列一项或以上准则(“奖励准则”)的承诺人颁发「调解为先」星徽 (“星徽”),以表扬承诺人有功于在其界别推动和实际采用调解。星徽与徽号的作用类似,我们鼓励获颁发星徽的承诺人在其店铺、销售点及/或工作间展示星徽。承诺人也可(在不对星徽作任何修改的前提下)在其信笺抬头及其他刊物中展示星徽。

「调解为先」星徽「调解为先」星徽

在举行下一次「调解为先」承诺书活动前,律政司会邀请所有承诺人填写问卷说明他们是否符合任何奖励准则,并提供资料左证。承诺人如符合奖励准则,便会在下一次 「调解为先」承诺书活动中获颁发星徽。

奬励准则

「调解为先」

奬励准则如下:

  1. 承诺人曾拟备及/或向雇员、附属公司、商业伙伴、顾客、家人及/或朋友等派发有关调解的推广资料。
  2. 承诺人已在或同意在其订立的任何合约中加入调解条款。
  3. 承诺人已采用/遵从以调解技巧处理顾客投诉/职场争议的员工指引。
  4. 承诺人曾获得任何回应,表示满意其以调解处理投诉或争议,并能提供问卷调查或其他书面意见佐证。
  5. 承诺人有为雇员举办或协助举办任何有关调解的培训,例如研讨会或工作坊,或推荐雇员或鼓励/邀请其他人参加与调解相关的训练课程或研讨会。
  6. 公司及组织/联会承诺人有雇员或个人承诺人曾修读调解训练课程(例如第1阶段调解训练课程)。
  7. 个人承诺人或公司及组织/联会承诺人的雇员属认可调解员。
  8. 承诺人曾尝试以调解解决与任何人士之间的争议,并提供有关尝试的次数。
  9. 承诺人已采取其他措施推动以调解解决争议,并能够提供该等措施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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