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督导委员会
为就提倡和促进调解在香港的发展提供意见,律政司司长于2012年成立了调解督导委员会(“督导委员会”) ,成员来自社会不同界别,就进一步推广及发展香港境内外的调解服务作出建议。督导委员会的任期于2023年12月届满。请按此处参阅督导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及成员名单。
督导委员会有关调解的推广工作包括成立西九龙调解中心以及推广调解服务的措施的社交媒体平台。督导委员会于2016年汇编了《为研究,评估或教育目的而披露调解通讯的准则》,以便有意根据《调解条例》第8(2)(e)条为研究、评估或教育目的而披露或使用调解通讯的使用者作为参考。
督导委员会成立之前,探讨如何在香港推广调解的工作先后由在2008年成立的调解工作小组及2010年成立的调解专责小组负责。
- 调解工作小组(“工作小组”)
调解工作小组于2010年2月发表了调解工作小组报告 ,当中提出了48项建议,涵盖3个主要范畴,分别为规管框架、资格评审和培训及公众教育及宣传。 请按此处参阅报告摘要。 工作小组同时亦颁布了《香港调解守则》。 该守则旨在为调解员订立通用标准,并具有确保调解服务质素的重要作用。现巳有多个调解服务提供者采用该守则。
- 调解专责小组(“专责小组”)
2010年,因应公众就工作小组建议所提出的意见,研究当中须予进一步考虑的建议,并落实已得到广泛支持的建议,律政司成立了调解专责小组。请按此处参阅专责小组的成员名单及职权范围。 专责小组由3个组支援,分别专责处理规管框架资格评审和培训及公众教育及宣传的工作。 专责小组与不同机构合作,推行了多个计划,包括在2011年12月推出的宣传短片,及在2012年5月11及12日举办「调解为先」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