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環下亞厘畢道18號律政中心西座6、10-13樓
查詢 : 3902 8078
傳真 : 3902 8347
列印圖表


    刑事檢控專員 - 楊美琪女士, JP(3902 8001)。 
    分科二(政策及政務) - 副刑事檢控專員 (II)  / 人事主管 高寶翠女士(3902 8183)。刑事檢控專員辦公室。部門檢控/人權。犯罪得益。政務。 
    分科一 (裁判法院) - 副刑事檢控專員 (I) - 萬德豪(3902 8003)。裁判法院案件。海關案件。訟辯及法律指引。
    分科三 (上級法院), 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 (III) -  黎嘉誼(3902 8081)。原訟法庭案件。區域法院案件。
    分科四(商業罪案), 副刑事檢控專員 (IV) - 譚耀豪 資深大律師(3902 8009)。商業罪案。廉政公署案件。
	分科五 (科技罪行), 副刑事檢控專員 (V) -  周天行(3902 8008)。科技罪行。

刑事檢控科的角色

刑事檢控科負責在審訊中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檢控和處理上訴,向執法機關提供有關調查工作的法律指引,並且通常代表律政司司長行使酌情權,決定是否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展開刑事法律程序。此外,科內律師也就立法建議中涉及刑事法律的範疇向政府各決策局和部門提供指引和協助。

刑事檢控科的架構

刑事檢控科的日常運作由科內五個分科負責:

  1. 分科一(裁判法院)負責就在裁判法院進行檢控的案件提供法律指引和進行籌備/檢控工作,並處理該等案件的上訴和覆核;
  2. 分科二(政策及政務)負責監督刑事檢控專員辦公室、犯罪得益組和部門檢控/人權組,並督導科內的管理和政策發展工作;
  3. 分科三(上級法院)負責就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及區域法院進行檢控的案件提供法律指引和進行籌備/檢控工作,並處理該等案件的上訴和覆核;
  4. 分科四(商業罪案)負責就涉及商業罪案、洗錢、巿場失當行為、證券及稅務詐騙、貪污及選舉罪行的案件提供法律指引和進行籌備/檢控工作,並處理該等案件的上訴和覆核。
  5. 分科五(科技罪行)負責監督與科技罪行相關的事宜,並就涉及科技罪行/數碼證據的案件提供法律指引和進行檢控工作,以及檢討現行法例是否足夠和有效。

外判檢控

刑事檢控科邀請執業超過五年的大律師及律師申請選入外判律師名單。有意者請填妥申請表,並連同執業證書及履歷遞交至https://eform.cefs.gov.hk/form/doj014/en/。如你擁有具備數碼簽署功能的智方便+戶口,你可透過 https://eform.cefs.gov.hk/form/doj013/en/提交申請。

如有查詢,請與刑事檢控科行政主任3呂博謙先生聯絡(電話:3902 8040;電郵:mattlui@doj.gov.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