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職條件: | |
| 申請人須- | |
| (1) | 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
| (2) | 是專上院校的三年級或以上全日制並修讀法律課程,或是修讀深造法律學位課程的全日制學生; |
| (3) | 具備電腦應用的基本知識及在互聯網上進行研究的技巧;及 |
| (4) | 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
| 職責說明︰ | |
| 暑期實習人員主要負責- | |
| (1) | 進行一般的法律及與法律有關的研究,編製研究材料; |
| (2) | 協助草擬和審閱文件; |
| (3) | 協助律師籌備案件和在法庭上協助律師;及 |
| (4) | 協助更新法律資料庫及參考資料。 |
| 工作地點: | 律政司的各辦公室。實際工作地點會視乎實習人員被調配的工作單位/科別而定。除了在香港的暑期實習,若情況許可,部分暑期實習人員在僱用期亦有可能獲安排到北京或其他內地城市的法律或司法機構進行實習。 |
僱用期︰ 2026年6月至8月(一至三個月)
| 申請手續︰ | |
| (a) | 就讀於本港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 |
| (b) | 在海外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應瀏覽律政司網站(http://www.doj.gov.hk)下載申請書。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一)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同等學歷);(二)現正就讀課程的成績表;及(三)由院校簽發的在讀證明,在2026年2月6日或之前,經申請人以電郵方式遞交至下述電郵地址。電郵主旨請註明「申請暑期實習人員(法律)」。 |
電郵地址︰ training@doj.gov.hk
查詢電話︰ (852) 3703 6538
截止申請日期︰ 2026年2月6日。在本港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於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前提出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
| 面試︰ | |
| (a) | 就申請暑期實習人員無須面試。申請人如在2026年7月3日仍未收到律政司的回覆,可視作已經落選。 |
| (b) | 已註明願意參與內地實習計劃的申請人,如安排落實,或會被邀請就該內地實習計劃參與選拔程序。有關該內地實習計劃的詳情,可參閱律政司網頁: https://www.doj.gov.hk/tc/mainland_and_macao/projects_and_cooperation_with_the_mainland.html |
附註︰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