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副司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今日(八月十六日)出席公開活動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律政司副司長:各位傳媒朋友,或者先讓我說幾句,再看看你們有甚麼問題。我想藉這機會告訴大家,律政司於八月三十日會有一個名為「律政i-Day」的開放日。這是律政司首次舉辦的開放日,當日我們會邀請香港業界,特別是年青的律師和大律師,還有一些在學的大學生到律政司,希望透過這開放日讓大家(一)了解律政司各個不同科別的工作;(二)亦希望他們在了解後有興趣(加入)的話,希望多些年青朋友加入律政司工作。今次開放日是由律政司內一班年青律師負責,所以當日會利用比較活潑和年青的手法,希望能夠和社會有一個互動接觸。

  除此之外,九月初我亦會聯同兩個法律專業團體,帶領一班年青律師和三間法律學院的一些法律系學生到大灣區考察。因為過去大家都看到有很多大灣區考察團,但並沒有特別為年青法律人士或一些在學法律學生安排的,究竟大灣區能為他們提供一些甚麼機會呢?或者有沒有一些好的networking可以提供給他們?我們希望今次這個專為年青法律界人才和法律學生(安排)的考察團能讓他們(對大灣區)有一個更深刻的認識。希望透過這一連串活動能夠加深律政司和社會之間的互動,讓年青一代更認識律政司,亦認識大灣區可以為法律界提供的一些機會。或者我先交代到此,看看大家有甚麼問題?

記者:司長,想問一下關於「願榮光」禁制令上訴,因為法庭判詞亦提到本身傳播「願榮光」已經是刑事罪行,其實刑事條例已經可以處理到,而律政司亦沒有辦法說服法庭禁制令的實際用途是甚麼。想問為甚麼堅持一定要有禁制令,實際用途是甚麼呢?

律政司副司長:大家都知道我們現正提出上訴,而有關上訴正在法庭處理中,所以現時在普通法原則下,由於有關案件正在待決之中,請恕我不方便就案件作進一步評論。當然在我們提出上訴時,大家如有留意的話,律政司已經發出了一份新聞稿,將我們現時可以說的一些事情都已向大家說明了,而有關律政司的上訴理據,其實大家從我們上載到網上讓大家能看到的有關上訴理據文件,當中已經清楚列明。所以這階段,請恕我不能夠再進一步評論有關案件。

記者:Horace,想問過去兩宗在終審法院審訊的國安案件都沒有海外非常任法官,你自己如何看這是否打破了慣例,以及這對香港本身司法制度有否影響?

律政司副司長:我想大家都知道,其實每一宗案件究竟由哪一位法官審理,是由司法機構負責安排的,所以在這方面我們亦會繼續尊重和維持由司法機構主持有關案件,因為大家都知道在《基本法》的保障之下,有關的司法獨立審判權在九七(回歸)後一直都是我們堅持的原則。就這方面我們亦不應該干預或作一些意見,我們非常尊重司法機構在每一宗案件的獨立審判權。

記者:可否回應一下,律政司有關禁制令的理據中提到,法庭應該遵從行政機關的判斷,想問是否司法機關不可以自己判斷?

律政司副司長:有關的上訴理據,剛才我已提過,大家可從文件中看到。至於你所提及的問題,我相信在之後的司法程序當中,大家可能會於法庭處理時慢慢看到。我相信在適當時候,我們在容許的情況下會進一步向大家交代,但現階段,請恕我無法在有關案件待決的原則之下就案件作進一步評論,要尊重我們的法院。

記者:但有網民繼續在網上轉載這首歌,會否有機會違法?

律政司副司長:我想大家都非常清楚,有關的法例亦很清楚,有關的情況我們過去亦解釋得十分清楚,所以我認為就這案件的事宜,便留待法庭處理。多謝大家。

2023年8月16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