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督導委員會
為就提倡和促進調解在香港的發展提供意見,律政司司長於2012年成立了調解督導委員會(“督導委員會”) ,成員來自社會不同界別,就進一步推廣及發展香港境內外的調解服務作出建議。督導委員會的任期於2023年12月屆滿。請按此處參閱督導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及成員名單。
督導委員會有關調解的推廣工作包括成立西九龍調解中心以及推廣調解服務的措施的社交媒體平台。督導委員會於2016年彙編了《為研究,評估或教育目的而披露調解通訊的準則》,以便有意根據《調解條例》第8(2)(e)條為研究、評估或教育目的而披露或使用調解通訊的使用者作為參考。
督導委員會成立之前,探討如何在香港推廣調解的工作先後由在2008年成立的調解工作小組及2010年成立的調解專責小組負責。
- 調解工作小組(“工作小組”)
調解工作小組於2010年2月發表了調解工作小組報告 ,當中提出了48項建議,涵蓋3個主要範疇,分別為規管框架、資格評審和培訓及公眾教育及宣傳。 請按此處參閱報告摘要。 工作小組同時亦頒布了《香港調解守則》。 該守則旨在為調解員訂立通用標準,並具有確保調解服務質素的重要作用。現巳有多個調解服務提供者採用該守則。
- 調解專責小組(“專責小組”)
2010年,因應公眾就工作小組建議所提出的意見,研究當中須予進一步考慮的建議,並落實已得到廣泛支持的建議,律政司成立了調解專責小組。請按此處參閱專責小組的成員名單及職權範圍。 專責小組由3個組支援,分別專責處理規管框架資格評審和培訓及公眾教育及宣傳的工作。 專責小組與不同機構合作,推行了多個計劃,包括在2011年12月推出的宣傳短片,及在2012年5月11及12日舉辦「調解為先」研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