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

  1. 律政司決意改善刑事司法制度處理家庭暴力案件的方式。我們必須令受害者和證人對其案件的處理手法有信心。檢控人員的職能,是協助建立對待受害者的最佳方法,就案件作出正確的決定,以及提出有效的檢控。所有提出檢控的決定均須以充分的證據和全面的背景資料作為依據。透過提出可行的檢控,可使家庭暴力的施虐者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上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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