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
业务项目经理

薪酬: 月薪港币 101,775元
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 (a) 持有本港大学颁授的计算机科学、计算机工程学或相关学科的学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 (b)取得有关学历后,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发、推行、支持及维护方面具备至少 20 年全职工作经验,尤以信息科技项目为佳,当中包括在制定和推行策略,以及管理业务项目开发方面担任管理层/高层职位至少 15 年的全职工作经验,尤以信息科技相关范畴的经验为佳。
附注: 申请人如具备以下范畴知识及经验,可获优先考虑— (i) 开发、推行和支持与法律相关的网上应用信息系统,并深入了解香港执法机关和法院的刑事检控流程; (ii) 分析业务、制定和重组业务运作流程/工序; (iii) 为政府或其他机构推行人工智能驱动的措施; (iv) 负责个案管理/知识管理/工作流应用程序的推行或维护工作;以及 (v) 与法律领域相关的项目推行或维护工作。 持有本港大学颁授的信息科技或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并在政府或公营机构的法律范畴具备相关工作经验者占优。
职责: 获取录的申请人将派驻律政司,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 (a) 就刑事检控科个案管理系统的提升,领导整体管理、协调及推行工作,并规划及推行律政司、执法机关与法院之间用于法律意见、检控及审讯流程的跨部门系统的衔接工作;(b) 就个案管理系统及跨部门衔接系统的规模和成果提供意见,咨询用户所需、记录业务需求及厘订优次,以及制定业务运作流程和工作流程;(c) 就信息科技项目及技术解决方案向首长级人员提供意见;(d) 推行人工智能驱动的措施,以简化内部工作流程及法律文件的准备工作;(e) 促进开发团队与持份者(包括高层首长级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f) 就各个范畴进行研究、探讨和界定项目范围、规划及制定详细时间表,并为项目申请拨款;(g)负责刑事检控科的项目设计、推行、开发、测试、管理及维护工作;(h) 向刑事检控科的发展团队简介项目工作流程,并就推行方法提供意见;(i) 与承办商联络并监督外判合约,以确保在财政预算及时限内提供服务;(j) 核实刑事检控科所有项目成果,并在验收前确保质素达标;(k) 负责信息科技项目所有阶段的统筹和执行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系统分析与设计、计算机系统的采购及安装、项目推行、系统护理及维护;(l) 按信息科技管理组的要求处理其他科别的信息科技项目,以及执行管理层委派的其他信息科技相关职务。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任,聘用期为 24 个月。合约届满后是否获得续聘,须视乎律政司的服务需求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现而定。
约满酬金: 如受聘人在合约期内工作表现和行为良好,则在合约圆满结束后可获约满酬金。该笔酬金,连同政府按照《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 485 章)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会相等于合约期内所得底薪总额的 15%。
福利: 受聘人可按合约条款的规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 (或代替假日)、每年 14 日有薪年假及产假/侍产假(如适用)。
一般附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与否、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的规定为准。 (e) 如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无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 (网址:https://www.csb.gov.hk 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 - 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所颁授学历者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必须电邮或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至相关电邮地址或联络地址。 (h)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接受网上申请的服务器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申请手续: 申请人必须在香港时间 2026 年 7 月 17 日下午 6 时或之前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的 G.F. 340 网上申请系统 (https://www.csb.gov.hk) 作网上申请。

申请人亦须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或之前,将学历/证书副本及工作证明(例如就业纪录、推荐信等)副本,电邮至刑事检控科(电邮地址:receipt1-pd@doj.gov.hk)(查询电话:3902 8041)。

如申请人未能提供所需证明文件,其申请概不受理。 申请人须在电邮内及每页证明文件副本上注明网上申请编号。申请书如数据不齐全、不清楚、逾期递交、或以亲身、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提交,将不获处理。

由于邀请信或通知信将以电邮方式寄出,申请人须于申请书上提供正确的电邮地址,并有责任查阅其电邮,以确保邀请信或通知信妥为收悉。

申请人如获邀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 2 至 4 星期内接到电邮通知。申请人如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已经落选。
联络地址: 香港中环下亚厘毕道 18 号律政中心西座 12 楼律政司刑事检控科行政组
查询电话: 3902 8041
截止申请日期
(日/月/年):
17/07/2026 18:00:00
部门网址: https://www.doj.gov.hk/
网上申请: 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网上系统递交 G.F. 340
刊登日期: 10/07/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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