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与香港特区签署《关於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的安排》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於二○二二年十月在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签署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於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的安排》。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於二○二二年十月在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签署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於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的安排》。
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副特派员方建明见证《关於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的安排》的签署。图示方建明(右)和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左)於签署仪式合照。 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副特派员方建明见证《关於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的安排》的签署。图示方建明(右)和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左)於签署仪式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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