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安排正式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与律政司合办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新机制」研讨会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举行。图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在研讨会致开幕辞。 最高人民法院与律政司合办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新机制」研讨会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举行。图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在研讨会致开幕辞。
最高人民法院与律政司合办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新机制」研讨会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举行。图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研讨会致开幕辞。 最高人民法院与律政司合办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新机制」研讨会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举行。图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研讨会致开幕辞。
最高人民法院与律政司合办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新机制」研讨会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举行。图示(左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丶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丶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丶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丶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邝卓宏丶律政司法律政策专员梅基发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法官郭载宇在研讨会合照。 最高人民法院与律政司合办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新机制」研讨会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举行。图示(左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丶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丶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丶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丶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邝卓宏丶律政司法律政策专员梅基发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法官郭载宇在研讨会合照。
最高人民法院与律政司合办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新机制」研讨会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举行。图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在研讨会作主旨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与律政司合办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新机制」研讨会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举行。图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在研讨会作主旨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与律政司合办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新机制」研讨会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举行。图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在研讨会作主旨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与律政司合办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新机制」研讨会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举行。图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在研讨会作主旨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与律政司合办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新机制」研讨会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举行。图示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邝卓宏(左)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港澳司法事务处处长张鑫萌(右)出席研讨会的主题演讲(一):新机制的适用规则和具体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与律政司合办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新机制」研讨会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举行。图示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邝卓宏(左)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港澳司法事务处处长张鑫萌(右)出席研讨会的主题演讲(一):新机制的适用规则和具体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与律政司合办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新机制」研讨会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举行。图示(左起)许伟强资深大律师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法官郭载宇丶甄孟义资深大律师和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张广良教授出席研讨会的主题演讲(二):新机制的法律议题探讨。 最高人民法院与律政司合办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新机制」研讨会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举行。图示(左起)许伟强资深大律师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法官郭载宇丶甄孟义资深大律师和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张广良教授出席研讨会的主题演讲(二):新机制的法律议题探讨。
最高人民法院与律政司合办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新机制」研讨会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举行。图示(左起)立法会《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草案》委员会副主席林新强丶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董钢丶海问律师事务所合夥人刘洋丶律政司法治建设办公室首席政府律师欧阳慧儒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辜恩臻法官丶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法律合规部执行总经理李晓枫出席研讨会的主题研讨(三):《安排》的意义和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与律政司合办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新机制」研讨会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举行。图示(左起)立法会《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草案》委员会副主席林新强丶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董钢丶海问律师事务所合夥人刘洋丶律政司法治建设办公室首席政府律师欧阳慧儒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辜恩臻法官丶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法律合规部执行总经理李晓枫出席研讨会的主题研讨(三):《安排》的意义和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与律政司合办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新机制」研讨会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举行。图示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在研讨会作总结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与律政司合办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新机制」研讨会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举行。图示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在研讨会作总结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与律政司合办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新机制」研讨会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举行。图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在研讨会作总结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与律政司合办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新机制」研讨会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举行。图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在研讨会作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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